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双语诉讼楼房顶维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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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语诉讼楼房顶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说明第5条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5.磋商文件的质疑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依据《青财采字〔2024〕1412 号》****财政厅****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受理并进行线上答复。线上质疑渠道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线上质疑试点期间,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也可线下提出书面质疑函。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大武镇

联系方式:158****0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广场B座9楼2098

联系方式:097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1-****572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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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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