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供应商: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62号)及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川药招《 关于做好**省牵头中医针具类和**省牵头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6〕161号 ),我院现征集具备相应中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的配送商。需配送的中标产品如下:
中医针具类和**省牵头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序号 名称 生产企业
1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强生(苏****公司
2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强生(上****公司
3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免打结) 强生(上****公司
4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华****公司
5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爱普****公司
6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市德尔医疗****公司
7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省****公司
8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市******公司
9 注射器 **市******公司
10 真空采血管 ******公司
11 静脉血样采集针 ****集团有限公司
12 针灸针 **市****公司
13 小针刀 **市****公司
14 揿针 ****用品厂有限公司
15 非吸收性尼龙缝线 ****公司Covidien llc
一、配送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资料
1.配送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生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如为生产企业直销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产品资料及中选企业对配送中选产品的书面销售授权;
6.项目属国家冷链运输产品的,需提供冷链运输配送资质证明(如有);
7.提供对应耗材集采平台已备案配送企业截图(即可被选为配送商);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厂家资质需另外加盖厂家鲜章)。按序装订整齐。
三、报名方式
在2026年 08月11日下午16:00前,按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含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q.com。
邮件标题:****公司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报名资料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8-****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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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