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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07173J | 建设单位法人:安琪 |
| 刘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回族自治区**市**区丰安东路13号 |
| ****移动、浩远改接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 经度:105.333220,105.336040,105.343810 纬度: 37.634130,37.634620,37.6349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2 |
| 卫环函〔2025〕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78 |
| 27.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07173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000MA27U0414T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665413L | 竣工时间:2025-11-10 |
| 2025-11-12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7/09/202********232****47927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凤云1号、2号开关站-浩远Ⅰ、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 凤云 1 号开关站-浩远Ⅰ线**线路路径长度0.3km,凤云2号开关站-浩远Ⅱ线**线路路径长度0.33km,电缆型号为ZC-YJLW02-64/110kV-1×630mm2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埋管通道2回长度2×0.04km,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26km+1×0.29km。 (2)凤云2号开关站-移动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 **电缆线路路径长1×0.90km,型号为ZC-YJLW02-64/110kV-1×1600mm2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埋管通道1回路径长度1×0.05km,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85km。 | 实际建设情况:(1)凤云1号、2号开关站-浩远Ⅰ、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 凤云 1 号开关站-浩远Ⅰ线**线路路径长度0.3km,凤云2号开关站-浩远Ⅱ线**线路路径长度0.33km,电缆型号为ZC-YJLW02-64/110kV-1×630mm2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埋管通道2回长度2×0.04km,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26km+1×0.29km。 (2)凤云2号开关站-移动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 **电缆线路路径长1×0.80km,型号为ZC-YJLW02-64/110kV-1×1600mm2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电力电缆,**埋管通道1回路径长度1×0.045km,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755km。 |
| 受线路冗余度的影响,本项目实际**埋管通道长0.085km,其中实际**埋管通道2回长度2×0.04km,与环评一致,实际**埋管通道1回路径长度1×0.045km,相较于环评阶段减少0.005km,本项目**电缆线路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0.1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栏、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及时回填、车辆密闭运输等“6个100%”扬尘防控措施,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施工车辆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具有环保备案登记标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居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巡检人员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带走处置,不遗留。 2、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优化设计、合理布局,选用低电磁辐射设备等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特/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限制要求。 (三)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临时场地,减少扰动地表的面积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场地平整,临时占地及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四)环境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已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已落实施工现场围栏、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及时回填、车辆密闭运输等“4个100%”扬尘防控措施,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施工车辆已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具有环保备案登记标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已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居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已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已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巡检人员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带走处置,不遗留。 2、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优化设计、合理布局,选用低电磁辐射设备等措施,已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特/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限制要求。 (三)生态保护措施 已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临时场地,减少扰动地表的面积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场地平整,临时占地及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四)环境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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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凤云1号、2号开关站-浩远Ⅰ、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26km+1×0.29km。 (2)凤云2号开关站-移动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 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85km。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凤云1号、2号开关站-浩远Ⅰ、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 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26km+1×0.29km。 (2)凤云2号开关站-移动Ⅱ线改接电缆线路工程: 利用园区已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线路长度1×0.75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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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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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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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表土回填:施工占地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的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临时占地区域,便于后期植被恢复使用。 ②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对项目扰动区域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整治方式为机械整治,整地深度为0.3m。 ③土地整治后,根据原地貌类型对占用土地进行撒播种草、移栽补植林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本项目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均采取妥善的遮盖、拦挡措施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依次回填。 ②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因施工扰动的临时占地均进行了机械整治,整地深度均不低于0.3m。 ③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土地使用功能;对需要植被绿化进行恢复的土地进行撒播草籽,采用当地本土植被,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对施工范围内的林木进行移栽至周边绿化带内,总共移栽8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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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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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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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