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铁塔智联、铁塔能源2027-2028年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执行完毕时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1.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类业务项目、维护类项目、运营商拓展类项目、能源业务类项目、智联业务类项目等涉及的塔桅、土建、机房、动力配套、外市电引入(高压、低压)、传输、通信管道、基站光伏、换电柜、充电桩、大功率备电、备电、弱电集成、智能化、热力管道、市政路灯等专业的勘察及设计工作(以上项目均不含大型项目及专项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3实施区域:**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1.4设计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执行完毕时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1.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6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设计周期:根据本次招标范围内单项工程规模和实际情况,在合同/具体订单中约定设计周期。
1.3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共划分【5】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所涉及的主要服务内容描述、中标人数量、标段预估金额、实施地域等内容如下: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所涉及的主要服务内容描述 |
实施地域 |
预估份额(含税,万元) |
标段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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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 |
智联 |
能源 |
||||||
| 1 |
标段一 |
设计服务 |
**新区、** |
462 |
209 |
143 |
814 |
1 |
| 2 |
标段二 |
设计服务 |
**、**、**、** |
440 |
209 |
132 |
781 |
1 |
| 3 |
标段三 |
设计服务 |
**、**、**、** |
440 |
143 |
110 |
693 |
1 |
| 4 |
标段四 |
设计服务 |
**、**、** |
440 |
132 |
55 |
627 |
1 |
| 5 |
标段五 |
设计服务 |
**、**、** |
330 |
121 |
66 |
517 |
1 |
| 合计 |
2112 |
814 |
506 |
343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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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本项目招标完成后,待上期同区域内项目到期或份额执行完毕,再正式启用本次招标结果; 2、涉及行政****公司管辖区域存在交叉的,****公司管理的行政区为准; 3、公司一体、智联、能****公司共同签署一份合同,份额共享;投资类、成本类项目共用一份合同,份额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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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91%,投标折扣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基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铁塔、铁塔智联、铁塔能源2027-2028年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基准表》。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为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考察联合体各方上述2.1.1-2.1.5内容。
2.1.6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1.6.1和2.1.6.2 资质:
2.1.6.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资质以上资质或依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资质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
2.1.6.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综合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依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资质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2)专业资质(同时具备①-④专业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上述①资质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通信设计任务的成员。)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上述②资质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电力设计任务的成员。)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上述③资质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成员。)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上述④资质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成员。)
注:(1)依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若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2.1.7投标人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总负责人1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设计工作经验10年及以上。
注:(1)提供总负责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毕业证书(工作经验年限以提供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起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按周年计算)及自2025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标书代写
(2)标段内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无效处理;标段间人员可复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总负责人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通信设计任务的成员。)。
2.1.8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期间实施的【宏站类机房建筑】或【铁塔钢结构】或【桩基】或【通信设备安装】或【室内分布或传输或通信管道类】或【高低压外市电或换电柜或充电桩类】等的工程设计服务业绩不少于10个(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10万元;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业绩个数及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个数及签订金额为准))。标书代写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缺少关键信息导致无法评审的,不予认可);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框架协议扫描件缺少关键信息导致无法评审的,不予认可)及框架协议下至少1个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工程设计服务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工程设计服务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若提供的工程设计服务业绩内容名称与上述类型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无法明确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关联性的,须提供服务客户出具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加盖服务客户单位公章或业务部门章)。
(4)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5)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6)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7)业绩金额以含税金额计取。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业绩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公司【****公司】列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公司【****公司】列入【工程设计】服务 “中国铁塔【**级或总部级/**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设计服务】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或**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投标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在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13)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或**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且在有效期内的;
(15)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则考察联合体各方)。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4)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
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7日08时00分至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线下支付”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间不重复收费,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线下支付,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汇入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25********010****50854
转账事由:标书费—公司简称—设计服务
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请及时将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发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电话告知,系统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仅支持数电发票,请确保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开票信息无误,我公司将依据平台开票信息进行开票。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标书代写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电子采购规则:
5.6.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标书代写
5.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6.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标书代写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电子标服务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0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行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10.1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区卫国道124-2号 ****园区**科创园HC1701-1707室 **市**区卫国道124-2号701室 |
地 址:**省**市**区南祖师庵7号 |
| 邮 编:300000 |
邮 编:210003 |
| 联 系 人:300171 |
联 系 人:李欣宇、巨雄、岳东飞、刘博瑶、刘强、张继旺、姜海洋、杨伟 |
| 电 话:022-****8086 |
电 话:188****8698(李欣宇)/153****7773(巨雄)/199****3118(刘强)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
|
10.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提出。
招标人:****
****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强
202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