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东侧地块详细规划公示说明
****园区东侧现有11家企业,用地分散、权属复杂,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园区集约化发展,镇政府拟收回11家企业用地,将11个地块全部整合成一整块工业用地进行出让。为规范规划许可与土地出让手续,保障土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利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需要编制《****区东侧地块详细规划图则》,对地块的土地用途以及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
现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欢迎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区东侧地块详细规划公示说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地址:****@qq.com
2、联系电话:187****8375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工业园区东侧国有建设用地范围,东、西、南、北四至已均为已征地范围,北靠射阜线,西接园区道路,南达现状沟渠,****基地,面积约9公顷(约141.3亩)。地块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分属于11家工业企业。****工业园****园区道路相望。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版);
(4)《**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5)《**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6)《**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
(7)《**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版)》;
(8)《**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县详细规划单元划定》;
(11)《**县海河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
(12)《******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271号);
(13)《**县海河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14)《**县海河镇烈士村、**村、阜中村、沙东村、跃华村村庄规划
(15)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三、规划用地性质与布局
****园区东侧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版),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1001。
依照“布局集中、用地集中、产业集中”的原则,****园区土地的高效节约利用。规划将原分散的11家企业用地整合为一整块工业用地,统一出让、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管理。整合后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和产业承载能力。
四、控制指标
规划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1,建筑密度不低于45%,建筑高度视具体项目确定,绿地率不高于7%。用地中满足企业生产需求的构筑物,在符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可适当突破地块限高。各类配套设施按照相应标准结合实际进行配置。建筑退让地块边界5米,在满足基本后退距离的基础上,还应满足《**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版)》的要求。
五、配套设施规划
地块公共服务配****村委****村委、****村委规划合建的综合性服务设施(位于阜中村一组),****中心、卫生室、综治中心、警务室、****中心、商超、停车场等设施,服务半径覆盖本次规划范围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依托海河镇镇区及六份居片区统筹解决,线性基础设施依托射阜线与四长线沿线进行建设。
六、道路交通规划
****园区道路、北侧过境道路射阜线出入口进出厂区。结合生产需要灵活划分地块。规划加强地块内部及厂区道路建设标准,适当归并地块现状出入口个数,减少对过境道路的交通开口压力。厂区内部道路交通设施需满足内部交通与工业企业工艺流程需要。
七、竖向规划
结合现场地势排水、防洪等要求,规划范围内室外地坪标高不低于1.65米。范围内企业建设时需结合周边道路和用地统筹设计标高。
附:土地使用规划图
****园区东侧现有11家企业,用地分散、权属复杂,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园区集约化发展,镇政府拟收回11家企业用地,将11个地块全部整合成一整块工业用地进行出让。为规范规划许可与土地出让手续,保障土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利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需要编制《****区东侧地块详细规划图则》,对地块的土地用途以及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
现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欢迎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区东侧地块详细规划公示说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地址:****@qq.com
2、联系电话:187****8375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工业园区东侧国有建设用地范围,东、西、南、北四至已均为已征地范围,北靠射阜线,西接园区道路,南达现状沟渠,****基地,面积约9公顷(约141.3亩)。地块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分属于11家工业企业。****工业园****园区道路相望。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版);
(4)《**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5)《**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6)《**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
(7)《**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版)》;
(8)《**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县详细规划单元划定》;
(11)《**县海河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
(12)《******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271号);
(13)《**县海河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14)《**县海河镇烈士村、**村、阜中村、沙东村、跃华村村庄规划
(15)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三、规划用地性质与布局
****园区东侧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版),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1001。
依照“布局集中、用地集中、产业集中”的原则,****园区土地的高效节约利用。规划将原分散的11家企业用地整合为一整块工业用地,统一出让、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管理。整合后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和产业承载能力。
四、控制指标
规划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1,建筑密度不低于45%,建筑高度视具体项目确定,绿地率不高于7%。用地中满足企业生产需求的构筑物,在符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可适当突破地块限高。各类配套设施按照相应标准结合实际进行配置。建筑退让地块边界5米,在满足基本后退距离的基础上,还应满足《**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年版)》的要求。
五、配套设施规划
地块公共服务配****村委****村委、****村委规划合建的综合性服务设施(位于阜中村一组),****中心、卫生室、综治中心、警务室、****中心、商超、停车场等设施,服务半径覆盖本次规划范围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依托海河镇镇区及六份居片区统筹解决,线性基础设施依托射阜线与四长线沿线进行建设。
六、道路交通规划
****园区道路、北侧过境道路射阜线出入口进出厂区。结合生产需要灵活划分地块。规划加强地块内部及厂区道路建设标准,适当归并地块现状出入口个数,减少对过境道路的交通开口压力。厂区内部道路交通设施需满足内部交通与工业企业工艺流程需要。
七、竖向规划
结合现场地势排水、防洪等要求,规划范围内室外地坪标高不低于1.65米。范围内企业建设时需结合周边道路和用地统筹设计标高。
附:土地使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