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遴选项目**高新区2026****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选定,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遴选人为****开发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高新区2026****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选定项目
3.项目概况:依据《****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办法》(鲁教财发〔2025〕1号)等相关规定,****开发区****办公室对**高新区2026****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选定行公开遴选。本次确定中标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4.遴选内容及分包:
(1)A包:大米(杂粮)类、面粉类、食用油类(至少响应其中1类),中标6-8家;
(2)B包:猪肉类,中标3-4家;
(3)C包:牛羊肉类,中标3-4家;
(4)D包:禽肉类(不含禽肉类冻品),中标3-4家;
(5)E包:乳制品类、面包类,中标3-4家;
(6)F包:综合类(蔬菜、水果、面食、糕点、豆制品、水(海)产品、冷冻产品(含禽肉类制品及冻品)、干货、调味品、蛋类),中标8-12家。
5.说明:本项目上述各包兼投不兼中。
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1.供货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服务所必需的货源组织、仓储、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所供食材均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或检验检疫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保证所供食材及原料辅料可溯源;
3.A包须为生产、加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B、C、D、E、F包须为生产、加工企业或品牌一级代理商,其中B、C、D包须具有生产、加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B包还须具有生产、加工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单独参与E包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生产、加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F包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服从遴选人管理,认可遴选人定价体系;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8.近三年(2023年8月以来)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无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记录,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平台(zxgk.****.cn/shixin)等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
11.向代理机构获取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12.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3.遴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区柳青街道**路与沭河路交汇北50米红日大厦20楼2008室;
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4.方式: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套前往上述地点登记领取,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处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包号等信息,该过程非资格审查,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待开标后审定。供货商也可发送以下材料影印件到****@163.com办理线上获取遴选文件业务(完成交费及邮件发送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标书代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与A包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附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复印件;B、C、D包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B包还需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E包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及所代理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加工企业投标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F包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须为供货商正式员工,须附该员工在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
(4)近三年(2023年8月以来)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无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柳青街道**路与沭河路交汇处东200****酒店三楼沭河厅;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材料递交;标书代写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材料,遴选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27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省**市**区柳青街道**路与沭河路交汇处东200****酒店三楼沭河厅。标书代写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确定中标结果后,遴选人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人生产或经营场所、配送车辆、人员等投标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投标文件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遴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遴选人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报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1.遴选人:****开发区****办公室
地址:**高新区**路3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39-****23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柳青街道**路与沭河路交汇北50米红日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人:毛锟 申振 李珊 梁月坤 钱**
联系方式:0539-****911
电子信箱:****@163.com
开 户 名:****
开 户 行:****营业部
账 号:370********05000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