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相关规定,拟对“2026年零星及应急维护维修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零星及应急维护维修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部门预算资金:90万元(大写:玖拾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拟为2026年零星及应急维护维修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委员会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省省外的企业需提供《**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或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0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园区元通路31附4-5号)获取,采购文件领取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十、磋商地点:********园区元通路31附4-5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103段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0****4688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女士
地址:****园区元通路31附4-5号
联系电话:0816-****331
202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