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宁**路26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诚信大厦9楼904、905室 | |
| 项目名称 | **市自驾旅游公路(G329、G233、S104美丽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5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服务期:设计成果文件(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全阶段设计)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正式提交。 | |
| 质量标准:编制深度满足招标文件及行业相关要求 | |
| 综合得分:91.83分 | |
| 项目负责人:洪春林 | |
| 相关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交通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 证书编号:ZG(11)****4612、AD****0014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县交旅融合“一县(线)一品”策划方案编制及美丽公路设计项目(FB三湖一山旅游风景道(环花**一号美丽公路晋熙镇至寺前镇段)工程; 2、**省**市 S345 美丽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 1、**市“高山流水”旅游风景道获2025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创新项目; 2、“皖**藏线”最美**段获2025年度美丽公路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设计院****公司 |
| 地址:**市**区黄村**庄路9号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服务期:设计成果文件(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全阶段设计)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正式提交。 | |
| 质量标准:编制深度满足招标文件及行业相关要求 | |
| 综合得分:91.17分 | |
| 项目负责人:林金坤 | |
| 相关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 证书编号:****001098、AD****0016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至**川高速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 2、**市西外环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 1、**漫道﹒山水画廊获2025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创新项目; 2、S346荆白路(华阳至**岭凹段)获2025年度美丽公路项目。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一街535号1栋3层2号 |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 服务期:设计成果文件(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全阶段设计)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正式提交。 | |
| 质量标准:编制深度满足招标文件及行业相关要求 | |
| 综合得分:88.75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曦 | |
| 相关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交通工程(道**梁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 证书编号:202****9574、AD****0039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1、**至**高速公路(**境)项目; 2、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企业奖项: 1、G544线川主寺至**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获2024年美丽公路建设“十佳案例”; 2、**至**高速公路**至**段获2024年美丽公路建设“优秀案例”。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0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朱先生(招标人)、江雪(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019(招标人)、0563-****439****公司)。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