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水流域衡山县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衡阳-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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涓水流域**县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6-08-05 15:38:18

经审议,2026年8月5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涓水流域**县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该项目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017

联系地址:**县**大道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涓水流域**县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县新桥镇、白果镇、贯塘 乡、江**、岭坡乡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智力****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71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3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尾水湿地工程、**湿地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河滨修复工程、水体修复工程、生态拦截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防治措施:优化临时占地布局和选址,减少占地和尽量选择荒地,采取“永临结合”方式,减少植被占用和扰动影响;尾水湿地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河滨修复工程、水体修复工程、生态拦截工程满足处理流程功能的前提下减少土方开挖,保持土方平衡;**湿地工程清挖土方用于填筑,实现湿地内部土方平衡,丰富湿地形态。施工期间加强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鱼类或伤害其他水生动物,防止将弃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丢弃至河流,不得有河道采砂、洗砂行为。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通过采取施工围挡、雾炮洒水降尘、裸露地表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扩散,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3.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基坑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直接循环利用或施工场地抑尘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4.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打桩机固定噪声源采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加;强施工区噪声源管理,做好机械设备检修,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5.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严格按照水土流失防治方案设计做到土石内部平衡利用,开挖多余土石方用于施工临时道路回填。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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