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比选人”)委托,对空港大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全过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空港大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全过程设计服务
(三)建设地点:**市**区华南干线以北(**院新审判业务大楼西南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位于**区华南干线以北(**院新审判业务大楼西南侧),包括公交站场(用地面积为1695****停车场(用地面积为4291.61平方米)两块用地,合计总用地面积为5986.61平方米。项目拟建1栋五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综合交通枢纽,建筑高度<24米,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含地下设备房700平方米),最终规模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其中公交站首层用地面积大于1695.13平方米。
(五)包组划分及各包组比选内容、规模和最高参选限价:
1. 包组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包组,参选人应对所有比选内容进行报价。
2. 比选内容、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项目全过程设计。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消防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强弱电设计、燃气设计、总图设计、户外管网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接入外线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计划投资内所有专业的设计。本项目建筑物在地铁3号线北延段隧道结构正上方,相应范围内地铁隧道埋深较浅,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多次征求市地保办意见,设计单位需按要求配合出具相应的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并协调市地保办确保审核通过。设计阶段包括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阶段。设计具体要求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3. 设计工期:设计单位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比选人或相关审核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3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的补充、修改,7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的补充、修改,7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的补充、修改。
4. 最高参选限价:990,800.00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事务所资质。
注:①国内参选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四)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比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五)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参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七)已完成参选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选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参选登记。
(二)参选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参选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163.com);
1. 《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 法人或者非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加盖公章);
3. 参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
(四)缴纳参选登记服务费账号:
(转账时注明“参选人单位全称****参选登记服务费”)
(如无法注明全称,则注明单位关键信息,如****,****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公司纸行支行
账号:810********0010281
四、递交参选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一)递交参选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1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四)参选文件开启地点:**市**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开评标室。标书代写
五、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om);****(www.****.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登记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七、比选代理机构及比选人联系方式
(一)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联系人:穆工、陈工
联系电话:131****6539、158****6342
联系地址:**市**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电子邮箱:****@163.com
(二)比选人(委托人)信息
比选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姚工、罗工
联系电话:139****5503、135****9934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东884号27层
比选人名称:****
比选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8月6日
比选公告附件: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比选公告附件:参选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