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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09147XA | 建设单位法人:刘明武 |
| 宋海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 |
| ******宗别立镇 |
| ****选煤厂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宗别立镇 |
| 经度:****3127.773000 纬度: 391254.166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30 |
| 阿环审表〔2024〕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320.15 |
| 867.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09147X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4MA0Q2UXE8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2025-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31 |
| 2025-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精煤277.06万t,高灰精煤31.85万t,中煤188.79万t,煤泥35.77万t,矸石166.53万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精煤277.06万t,高灰精煤31.85万t,中煤188.79万t,煤泥35.77万t,矸石166.53万t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煤不脱泥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粗煤泥重介旋流器分选+中煤有压两产品重介旋流器再洗+细煤泥浮选的联合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原煤不脱泥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粗煤泥重介旋流器分选+中煤有压两产品重介旋流器再洗+细煤泥浮选联合工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煤炭筛分和破碎工序应确保位于全封闭厂房内,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22m高排气简排放。同时,应加强物料、产品储存及转运、装卸、运输等环节的防尘、抑尘措施。上述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及周界外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4、表5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洗煤工序产生的煤泥水施行闭路循环工艺,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洗选工段;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酒水抑尘,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含油抹布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选煤产生的煤矸石送**市****公司填埋处理;煤泥暂存于煤泥棚内,作为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最大程度减轻风险事故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工序处设置了集气罩+干雾除尘器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验收期间,经检测,22m高排气简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27.7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4相应限值要求;无组织产尘处采用封闭车间+雾炮+洒水等抑尘措施,验收期间,经检测,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72mg/m3,厂界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48mg/m3,,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5相应限值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验收期间,洗煤工序产生的煤泥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洗选工段,无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中水经检测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限值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验收期间,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3dB(A);夜间46.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固废防治措施。选煤产生的煤矸石送**市****公司填埋处理,验收期间暂未产生;煤泥暂存于煤泥棚内,作为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危废库单独履行立项及验收程序,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与验收工作同步进行。本次验收不重复涉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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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洗煤工序产生的煤泥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洗选工段,无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无外排 | 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限值要求 |
| 1 | 干雾除尘器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 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破碎筛分工序处设置了集气罩+干雾除尘器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 | 22m高排气简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27.7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4相应限值要求 | |
| 2 | 封闭车间+雾炮+洒水等抑尘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5相应限值要求 | 无组织产尘处采用封闭车间+雾炮+洒水等抑尘措施 |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72mg/m3,厂界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48mg/m3,,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5相应限值要求 |
| 1 | 低噪设备、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3dB(A);夜间46.3dB(A), |
| 1 | 运营期洗煤工序产生的煤泥水施行闭路循环工艺,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洗选工段;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酒水抑尘,不外排。 | 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验收期间,洗煤工序产生的煤泥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洗选工段,无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中水经检测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限值要求。 |
| 1 | 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含油抹布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选煤产生的煤矸石送**市****公司填埋处理;煤泥暂存于煤泥棚内,作为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固废防治措施。选煤产生的煤矸石送**市****公司填埋处理,验收期间暂未产生;煤泥暂存于煤泥棚内,作为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废库单独履行立项及验收程序,本次验收不重复涉及。 |
| 1 | 项目建成后,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最大程度减轻风险事故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与验收工作同步进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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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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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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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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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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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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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