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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委托****对“**市******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区
总投资:43856.73万元
项目概况:建设集约化标准奶牛养殖舍82000㎡,5000㎡挤奶舍及5000㎡配套养殖设施,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牧场种植区800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花荄**珂花郡16号楼
联系人:万世豪
联系电话:181****1037
邮箱:****@qq.com
邮编:621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市**区武科西一路78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77****0204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一)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二)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三)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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