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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储备申报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99号)、《****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99号)和《**县农业关于**县水产养殖绿色循环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2026年8月4日、5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承担****养殖场、**碧****公司、**县虾宝水产养殖部、****养殖场、******公司、**傲超****公司等6个企业实施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经现场核查,听取项目实施总结汇报,查阅项目相关资料,6个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计划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验收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真: 0779 -****189: 地址:**县廉州镇**街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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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