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辐射类)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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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辐射类)

发布时间: 2026-08-0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辐射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瓮****风电场110kV建中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瓮****风电场110kV建中升压站

**县-****社区

****

**轻****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社区,地理坐标经度:107°17′44.998″、纬度:27°3′5.033″,属于《瓮****风电场》配套工程,《瓮****风电场》于2025年8月12****环境局批复(黔南环审〔2025〕197号),目前待建。本升压站为瓮****风电场、******风电场以及瓮****风电场联合共建。项目占地5203m2,拟**110kV户外式升压站1座,安装1台130MVA主变压器。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规划和设计,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有效控制占地、保护植被;临时弃渣场、表土堆场均合理安排在升压站内,开挖土石方待升压站基础浇筑好后,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加强对工作人员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并做好环保监督工作;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并进行相应的绿化,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期临时工程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植物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严格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整个施工过程必须控制在围墙范围内,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工地出入口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开挖面、土方、砂石料等裸露部分采用遮阳网100%覆盖。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采取了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通过临时隔油沉淀池(容积:3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现有卫生设施收集后清掏作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严禁在施工现场采用高音喇叭指挥作业;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土石方在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无弃方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外来入侵植物的防范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区域营运期的生态监测。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表面光滑金属构件、加强电磁监测及管理,合理控制运行参数;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无人值守的升压站,检修人员不在站内食宿;故不产生生活污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变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主变,加强升压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做好减振降噪措施、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本项目设置45m3事故油池,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主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

6.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采用混凝土基础层+2mm厚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防腐涂层,渗透系数≤1×10-7cm/s;事故油池体采用池底及池壁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7cm/s,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7.风险防范措施

主变设置拦油设施(有效容积15m3)和事故油池(有效容积45m3),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主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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