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饭堂人力管理委托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饭堂人力管理委托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年度实际餐费总收入的25%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饭堂人力管理委托项目 |
一项 |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确定的日期为准。 |
采购人指定地点(****饭堂人力管理委托项****花园校区) |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②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②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事务所出具,能清晰地****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往前倒推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标书代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 8 月 6 日起至2026年 8 月 13 日期间(工作日8时30分—17时30分)通过向****@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本(格式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2.购买磋商文件款请转账至以下账号(请备注项目名称+单位缩写),咨询电话:0757-****9146。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罗村**支行
银行账号:800********108999
注:①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②购买磋商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电子磋商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磋商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标书代写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市禅**同济东路后龙二街12座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6年 8 月 17 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十、磋商地点:**市禅**同济东路后龙二街12座二楼。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
十三、联系事项
地址: **市禅**同济路48号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0757-****9719
地址:**市禅**同济东路后龙二街12座二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7-****9146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说明: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为单位组织采购项目,按照采购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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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