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县支行,邮储银行**支行、****银行、**银行**支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创业贴息贷款工作,加大对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省财政厅省****分行****监管局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5〕3号)、《省财政厅****保障厅****分行关于印发**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等精神及**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县实际,现公开遴选**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金融机****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在**县行政区域内设有可办****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委员会(****总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银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稳健,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达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023 202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组织及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能力,能够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务,必须配备经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专职人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金融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二、经办银行主要职责
****银行,根据国家、省、市、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以下工作:
1.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
2.创业担保贷款的贷后管理、回收及追偿;
3.贷款贴息的审核、申报等工作;
4.担保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
5.配合财政、人行、人社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经办数据和凭证;
6.简化创业贴息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审查:愿意承担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须按公告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完整资料。
2.资格复审:由********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报名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组织,评审组由****、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派出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附后),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选机构。
4.确**果:根据评审确****银行在《今日**》网等媒体发布结果公告。公示期后,由****、县财政局、县人****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事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17:30前
2.报名地点:****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719-****48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遴选申请书(含机构简介、经营状况、人员配备、网点设立情况等);(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业绩报告;(6)创业贴息贷款实施方案(含年度发放计划、服务团队设置、审贷流程等);(7)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件;(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1.遴选对象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参评机构申报材料存在伪造、隐瞒、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情形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银行****分行****管理部 ****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