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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自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2〕24号)等要求,现对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开: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建设 依据 | 项目拟选位置 | 拟用地面积 | 拟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发证 时间 | 发证 机构 |
| 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 | **** | 《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和《关于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列入**市2026年重点项目的情况说明》 | **市朱阳镇 | 项目用地总规模应控制在4.4701公顷以内,实际申请用地面积应控制在4.4701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1.423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3.0471公顷。 | 改建后选矿处理能力2000t/d(年处理矿石66万t),原有规模380t/d。 | 用字第****822026XS****670号 | 2026年08月05日 | ****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