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工作站新营区建设项目)》共涉及2个地块WTR01-WTR02,面积共计0.3031公顷。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工作站新营区建设项目)》,该******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一、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提高市海警局在**区范围内的服务能力,更好地提升海警队伍履职能力、保障执法执勤效能、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拟在**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3031公顷,共涉及1个项目2个地块,位于电****社区、绿海社区。
方案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情形。符合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三、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置换原已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3031公顷,置换后**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无变化。
四、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见附件。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6年7月31日
六、公告方式
网上公示:****委员会网站
张贴公示:****、****办事处、****办事处、****居委会、****居委会、****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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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