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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淮海路校区25号楼南侧第2间房屋公开招租 |
| 标的坐落 | **省**市****淮海路校区25号楼南侧第2间 |
| 房产 | 租赁面积 | 21.01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涉及 |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 | 三个月成交租金 | |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否 | 标的状态 | 出租 | |
| 所在楼层 | 1层 | 配备电梯 | 否 | |
| 其他情况 | 经营业态为百货 如原承租方未继续承租标的,将于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18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0116 | |
| 评估机构 | **中诚土地房地产****公司 |
| 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用于经营校园商业,承租方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行业等不适应高校校园的行业。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査提出并确认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九、一旦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获得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税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市容、环保、住建等部门)许可经营资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商、税务、消防、治安、市容、环保、卫生、食品安全、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査提出并确认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十、出租标的评估价及挂牌价均为不含税价。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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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23********007837W |
| 交易条件 | 租金底价 | 1.181万元/年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二)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企业法人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企业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记录(个体工商户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
(三)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至少一份服务高校的经营合同(合同签订主体须与意向承租方保持一致)。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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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竞买人在报价过程中须谨慎、理智地进行报价,因竞买人报价价格错误或竞买人报价明显不符合逻辑,导致项目未能最终成交的,相关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所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项目委托方意见处理。
5.****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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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承租资格条件要求的网站截图;
5、承租资格条件要求的合同证明;
6、踏勘证明文件;
7、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
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
3、承租资格条件要求的网站截图;
4、承租资格条件要求的合同证明;
5、踏勘证明文件;
6、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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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附件资料 | 承租承诺函-无工程规划或产权证.docx合同模板.pdf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朱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83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现场展示联系人 | 杨俊 |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138****3331 |
| 现场展示补充说明 |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学校相关人员,因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如需踏勘请提前预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8****3331 特别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租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要件(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进行现场勘测,以获取申报承租意向所需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2、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自行****政府管理部门或引入品牌的限制条件,在随后的交易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3、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现场踏勘确认书须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办单位签章后方可生效。 风险提示: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承租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