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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我单位做出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市**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省**市超化镇、来集镇、大隗镇、刘寨镇、曲梁镇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郭**
联系方式:0371-****5165
竣工日期: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已经于2026年8月建成。
调试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11月6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总体发展规划。我公司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完成项目建设与后续运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