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排水泵200万台、活水泵2万台、罩级电机10万台、感应电机3万台、水冷扇水泵20万台**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排水泵200万台、活水泵2万台、罩级电机10万台、感应电机3万台、水冷扇水泵20万台**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生产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市阜沙镇东阜公路20号1幢102房、**市阜沙镇东阜公路20****工业园第三幢第五层C)。****中心位置:东经113°19′49.650",北纬22°40′10.530"),用地面积1812.5㎡,建筑面积1812.5㎡,年产排水泵200万台、活水泵2万台、罩级电机10万台、感应电机3万台、水冷扇水泵20万台,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38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
2026年6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排水泵200万台、活水泵2万台、罩级电机10万台、感应电机3万台、水冷扇水泵20万台**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2026年7月9****环境局批复,文号:中(阜)环建表〔2026〕0030号。
2026年7月9日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26年7月10日竣工。调试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7年7月9日。
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7日,******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2026年7月出具《****年产排水泵200万台、活水泵2万台、罩级电机10万台、感应电机3万台、水冷扇水泵20万台**项目验收监测》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
2026年7月20日,****根据《****年产排水泵200万台、活水泵2万台、罩级电机10万台、感应电机3万台、水冷扇水泵20万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会由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阜****公司处理。
(二)废气
1、注塑、灌胶和灌胶后设备清洗、退漆、焊锡、点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4m烟囱高空排放;
2、破碎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机加工、激光打标、切割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室外设备安装减振措施和隔声罩,做好设备减振、厂房消声和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袋、边角料、焊渣)、项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导轨油及沾有导轨油废包装桶、沾油或天那水的废抹布及废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漆渣、废防锈剂、废铝钎剂)。
本项目已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并贮存于一般固废的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本次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次项目一般废包装袋、边角料、焊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本次项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导轨油及沾有导轨油废包装桶、沾油或天那水的废抹布及废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漆渣、废防锈剂、废铝钎剂)均交由******公司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危废暂存场,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场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场所张贴了危险废物的标识,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要求。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本次项目制定了《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各种应急机制以及发生灾情的处理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已制定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备案编号为442000-2026-06840。
2. 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及联网要求。
3. 其他设施
本次项目已落实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本次项目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9月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梁先生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