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6年残疾人精神文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提交一式****门市****门市**区**东路40号2幢)
联系人:郑同志,联系电话:(0750)****769。
二、我会于采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750-****766。
三、****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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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
2026年残疾人精神文化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时,须符合本项目所需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备开展文化活动或公益服务业务的经验;
2.投标人应当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良好信誉,且自成立以来每年年检合格;
3.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及后续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得转包。
(三)报价人提交项目方案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经年审合格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联系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具体内容和要求:
1.围绕残健共融主题,开展残健融合亲子公益活动不少于400人次。
2.活动内容围绕传统文化、趣味文体、艺术疗愈、健康宣讲、残健共融等方面开展。
3.负责活动物资、场地布置、导师招募、交通保障、安全保障、媒体宣传、项目管理等全部工作。
(二)投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
3.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构成及资质介绍;
4.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包括项目报价);
5.其他需要说明和证明的材料。
三、合同履行地点
**市市区(活动地点不限)。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的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4万元,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活动物资、场地布置、残疾人导师补贴、交通保障、安全保障、媒体宣传费、项目管理费、人力成本、税费等各项成本。
(三)由于项目使用财政资金,须待经费下达后开展。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6年11月底。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六、履约监督及验收
(一)履约监督及验收时间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应留存好每次活动的相关文件、签到表、课件、图片、满意度评价等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服务期结束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验收,供应商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七、结算方式
****残联出具正式发票,市残联在收到供应方出****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价格。如截至服务时间终止未能完成全部服务,按项目进度比例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