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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永**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2026年8月4日-5日****组织有关评审人员采取实地勘察、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评议的方式,对申报的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实施主体进行遴选,现将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公示如下:
农作物秸秆收储点5个:****、******公司、永******农场、******公司、永******农场
以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5日—8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投诉,电话:0951-****287。如反映情况调查属实,将取消该实施主体实施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