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人民院围墙处增加高清监控设备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级人民院围墙处增加高清监控设备
2、实施地点:本院围墙外侧全域
3、采购内容:采购 400 **彩警戒型智能摄像机 24 台、800 **景全彩摄像机 4 台,共计增设 28 处监控点位(详见附件)。
4、项目预算:人民币 45000 元(包干价,含设备、材料、人工、调试等所有费用)
5、工期要求: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交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安防监控设备供货及弱电施工相关服务能力,有同类安防项目实施经验。
3、所投摄像机、交换机等核心设备须满足本项目附件列明的技术参数标准,无缝接入院内现有监控平台;
4、无重大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三、报价及材料要求
参与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完整分项报价单(严格对照设备清单列明型号、参数、单价、总价,总报价不得超过 45000 元预算);
3、核心摄像机、交换机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说明;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1 份);
5、项目实施方案、完工售后质保承诺。
四、评审方式
综合报名情况,我院将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即在所有投标文件中,从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五、报名及材料递交
1、公告期限: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纸质报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址:****法院506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35-****722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成交后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2、供应商须保证全部设备全新正品,提供不少于 1 年整机质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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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6 日
(点击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