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政府于2026年6月委托****编制《**临空经济区龙涎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历史文化**评估报告》。2026年7月17日,****中心、住建局、资规局、文旅局、民政局、**镇、闽沙村、仙宅村、城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会议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处置措施、建议。现根据《福****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历史文化**评估论证程序的通知》(榕名城委函〔2022〕271号)文件要求,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一、区位及范围
本次评估地块位于**市**区**镇,**村南侧,闽鹏村北侧,蔡宅村东南侧,评估范围为规划龙涎路,北至规划湖顺路,南至成功路,总面积约85104平方米。
二、**及处置措施建议
本次评估共涉及历史文化**9处,其中:
(一)一般建筑6处
一般建筑6处,均不纳入保护名录。其中,广文35-1号、广文39号,对柱础、雀替、碑刻等有保留价值的构件复核保存情况后进行回收;广文52-1号、广文54号、**镇闽沙村祖厅、**镇闽沙村祖厅东北侧,按照一般建筑构件回收通则,对瓦片、砖石等建筑工程材料进行相应处理后,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二)其他历史环境要素共3处
树01,位于**市**区**镇闽沙村广文52-1号南侧,结合规划统筹考虑;
井01,位于**市**区**镇闽沙村广文49号东南侧,结合规划统筹考虑,若无法实施整体保护,对井身条石及题字进行回收;
墓01,位于**市**区**镇闽沙村祖厅东北侧,结合规划统筹考虑,若无法实施整体保护,对古墓的碑座、碑柱、碑额、额定石板等进行回收。
上述历史文化**评估论证成****人民政府网(fzcl.****.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福****人民政府或****反映。
****政府
通讯地址:**市**区**镇鹏程路1号
反映电话:0591-****0801
长****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福****中心7号楼5层
反映电话:059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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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