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海南晨盛年产6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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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晨盛年产6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晨盛年产6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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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晨盛年产6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黎族****村委会**(**)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
环评单位: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33295平方米,**电解车间、综合厂房、综合仓库、环保循环水池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340.44平米(计容建筑面积35659.04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的**晨盛年产6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生产工艺及废气处理工艺,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范围以内。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 鼓励类”第“九、有色金属”中的“4.新材料:稀有稀土金属材料”。同时对照《**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生产内容亦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类项目。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园区规划及用地管控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运行可靠,污染物排放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同时项目所在区域交通运输、水电供应等基础配套条件能够满足项目运营需求,本项目不在**县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最近居民的居民点为西南侧的北方村(最近距离约1.05km),距海尾国家湿地公园最近距离约1.27km。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
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有行业先进的废水、废气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水循环利用率高,所有固废均可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1)废气: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染物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氟化物,项目大气污染源在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经分析预测,正常工况下,项目外排PM2.5、PM10、TSP、氟化物等污染物在网格点的最大落地浓度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未超标,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对于二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对于一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外排PM2.5、PM10、TSP、氟化物等污染物预测值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及在建拟建污染源影响后,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及附录A要求;项目外排PM2.5、PM10、TSP、氟化物预测值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在建拟建污染源及区域削减源影响后,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的短期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处理厂处理,所以不再单独申请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3)地下水:本项目将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点、废气喷淋废水处理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不低于渗透系数为1×10-7cm/s、厚度为6m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并要求布设5个地下水监控井。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极小,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噪声:本工程建成投产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值为54.11dB(A),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理前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点中。本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废气: 本项目混料粉尘及阳极制作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电解烟气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碱喷淋处理、还原车间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抛光粉尘采用旋风+两级水喷淋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标准要求。 原料、产品均采用包装袋或包装桶存放于对应的库房内。厂内除绿地外,均采取水泥硬化处理,同时对厂区道路及时进行清扫及洒水,尽可能减少粉尘的产生,降低粉尘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极小。 3)地下水: 本项目将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点、废气喷淋废水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库、生产车间、隔油化粪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不低于相应标准要求,并要求布设5个地下水监控井。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球磨机、风机、泵等。项目针对不同的噪声源将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在噪声级别较大的设备球磨机、风机、泵等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并布置在厂房内部。 (2)对水泵、风机机组加装隔声罩,在风机进出,口气管道上安装消声器。 (3)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加强厂内绿化,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经预测,本工程建成投产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值为54.11dB(A),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5)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理前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点中。 本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环境空气:**县2025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本评价补充监测的TSP、PM10、PM2.5、氟化物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声环境:项目周边各侧声环境质量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3)土壤环境质量:拟建项目场址附近的建设用地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农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4)地下水质量:从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评价区D7监测井出现铁和锰超标,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铁离子、锰离子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分别为0.3mg/L、0.1mg/L)。D7监测点的铁、锰离子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为1.43和2.1。锰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但饮用水中锰过多可引起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胃肠道紊乱、大便失常等症状。因此,高锰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才能饮用。 D7位于侧下游,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铁、锰出现超标初步认为与原生水文地质条件有关,当地含水层岩性上部为黏质砂土,地层中含有铁锰结核,在降雨或者有水的环境下,经过淋滤或溶滤作用,进入地下水中,故而导致当地地下水环境中铁和锰含量超标。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无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项目废气处理喷淋废水泄漏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及可燃物泄漏爆炸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针对上述提出的项目各种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提出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有健全的管理架构和良好的经济实力,在管理上和经济上能保证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落实。因此,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按照如下程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1)2026年03月10日,建设单位正式委托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2026年03月16日,****生态环境厅的官网上发布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3)2026年06月18日,****生态环境厅的官网上发布了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示10个工作日,同步在建设项目场地及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且分别于2026年06月23日和06月24日在**特区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 4)2026年07月07日,****生态环境厅的官网上对项目环评报批稿及公参说明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及社会团体反馈的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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