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综治中心业务工作办公用房租赁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业务工作办公用房租赁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省**市**区山左路1851****基地3601 1,823,653.08元 房屋租赁服务(总价):****653.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中心业务工作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中心业务工作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金璟广场1号楼9层办公场地租赁 提****中心要求的办公场地 一年 办公场****中心办公要求 1,823,653.08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慧
评审专家: 吴晓莹 、 刘桂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房屋租赁服务:21589.22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目****广场正常办公,各项配套办公条件均已完善,为保证服务的一致性及资金节约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时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合同包1(房屋租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 通过 通过 1,823,653.08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鼎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31-****13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531-****288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娜

电话:0531-****2888-618

****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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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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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综治中心业务工作办公用房租赁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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