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事务所代理小额不良贷款批量诉讼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分行****事务所代理小额不良贷款批量诉讼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90万元
二、服务事项概况:****分行逾期本金为2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不良贷款(含存量和新增)尽职调查、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及案件衍生或派生的所有程序。
1.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有效提高逾期贷款化解效率,维护银行合法权益,****本次采购拟入围4****事务所进行**。在**期限内视情况将需要诉讼、执行的小额不良贷款案件委托给入围律所代理。案件代理期限不超过2年,自案件移交之日起算。入围律所为招标人提供小额不良贷款案件的清收、代理等法律服务。
2.2采购范围:**分行逾期本金为2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不良贷款。
2.3服务内容:代理阶段包括尽职调查、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及案件衍生或派生的所有程序。
2.4服务范围:**分行逾期本金为2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不良贷款(含存量和新增)诉讼和执行。
2.5采购预算:总费用不超过190万元
2.51代理基础费用及支付方式:
| 完成时间 |
基础费标准(元/件) |
| 3个月(含)以内 |
≤2500 |
| 3-6个月(含) |
≤2000 |
| 6个月以上 |
≤1500 |
| 备注: 1.完成时间指自案件移交之日到取得生效裁判文书或生效调解书的时间,以完成时间确定基础费费率标准,确定后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支付 2.案件被上诉,取得胜诉判决的,以一审判决的取得时间确定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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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费用分段支付,分审结和执结两个阶段:自取得生效胜诉判决或民事调解书并申请诉讼费退费后支付50%;执行完毕或履行完毕、取得流拍终本裁定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裁定、履行民事调解书或执行和解协议并正常还款6期及我行认可执结的其他情形的,支付50%。
案件因****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按照不超过上述表格费用标准的50%支付基础费用;案件败诉或主要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的,不支付基础费用。
裁判文书生效且履行期届满后能在1个月内完成执行立案的,再在上述表格基础费用的标准外额外支付500元/件。
因代理效果不佳或其他原因被我行收回并重新委派的案件、存量未结案件,根据案件所处的阶段,参照上述标准支付基础费用(如已完成审结,则无审结费用)。
2.52风险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 回款时间 |
风险费率标准 |
| 代理期限内 |
风险代理费不超过现金回款金额的7% |
| 备注: (1)案件自移交之日起的所有现金回款(不包含诉讼费退费)均计付风险代理费,代理期限届满后回款的,无风险代理费 (2)无抵质押物或抵质押物处置完毕后的现金回款,风险代理费按现金回款金额的10%计付 (3)以物抵债的,若抵债资产为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30%计付,若抵债资产为非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50%计付,以物抵债需取得我行同意 (4)代理期间内我行对代理案件进行债权转让或我行主导以其他方式化解风险的,不支付风险代理费;代理期限内我行需对该代理案件进行债权转让,并由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按5000元/件,据实结算 (5)需将所有被执行人限高并申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调解或执行和解案件回款按照上述标准计付风险代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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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式:综合评审法。
2.7服务时间:服务**期限2年,**期限内,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将拟诉和存量案件分配给**律所代理,经分行分管行领导审批同意后,制作案件移交清单(案件移交清单需律所盖章及主办律师签字)。案件代理期限自案件移交之日起不超过2年。
2.8退出机制
2.81.收回案件。对于未审结案件,案件自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未完成立案的,或取得生效胜诉判决书后3个月内未完成执行立案的,分行有权将未立案件收回并移交其他律所办理,相应的基础费用及风险代理费一并移交。
对于已审结案件,自移交之日起3个月单批次案件中有超过2笔未完成执行立案或恢复执行的,分行有权将该批次案件收回并移交其他律所办理,并有权将相应的基础费用一并移交。
对于存量执行案件,自移交之日起6个月无特殊原因无执行进展的,分行有权将案件收回并移交其他律所办理,并有权将相应的基础费用一并移交。
2.82.解除合同。单批次内,案件自移交之日起9个月内任一案件未完成一审审结或任一案件败诉的(证据瑕疵导致的败诉除外)、案件自移交之日起18个月内执结率低于80%的(执结率=完成执结案件件数/单批次移交案件总件数),分行原则上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案件移交其他律所办理,代理期间内产生的律师费据实结算。****事务所及主办律师不再**。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务所经批准成立,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被处罚等不良记录,声誉良好;
2.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有满足本行需求的律师团队;
3.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须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类似问题的经验及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5.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均与本行无利益冲突;
6.****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列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7.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 投标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四、供应商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 8 月 7日至2026年 8 月 13 日。
2.报名资料包括:****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各页截图。
3.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即2026年8月7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17时30分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hunan-bank.com,邮件内容请载明响应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投标项目等基本情况(邮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 M)。
4. 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资料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邮箱。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 9 时 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 8月26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分行3楼会议室。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八、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签署,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声明及资格审查文件
2.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负责人参加)、经办人身份证明
3.服务报价(必须标明发票类型及税率)
4.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年报)
5.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两分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响应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7.响应文件的任何一页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联 系 人:谢女士 吴先生
电 话:0746-****117 15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