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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需门诊诊查费及床位费(单人间)等备案管理项目的公示
根据《****保障局关于规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保障局关于做好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线上备案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经前期成本测算及自主定价,****保障局**分局备案,现予公示。自2026年8月5日开始执行,由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市场调节价项目均为自费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医护人员将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由患者自愿选择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 ****1931 进行咨询。
****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