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一批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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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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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茅台酒一批
****
**茅台酒一批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茅台酒一批
资产描述
**茅台酒一批,共计630瓶,规格为500ml/瓶,酒精浓度为53%vol。其中2013年出厂的**茅台酒540瓶,2013年出厂的15年**茅台酒60瓶,2013年出厂的30年**茅台酒18瓶,2013年出厂的50年**茅台酒12瓶。
标的所在地 **省**市**区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标的详情
其他资产
计量单位
数量 630
其他说明

本次转让的**茅台酒一批,共计630瓶,其中:

1.**茅台酒540瓶,规格为500ml/瓶,酒精浓度为53%vol,出厂年份2013年。

2.15年**茅台酒60瓶,规格为500ml/瓶,酒精浓度为53%vol,出厂年份2013年。

3.30年**茅台酒18瓶,规格为500ml/瓶,酒精浓度为53%vol,出厂年份2013年。

4.50年**茅台酒12瓶,规格为500ml/瓶,酒精浓度为53%vol,出厂年份2013年。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东华东路菜园西4号6楼
法定代表人 文家权
注册资本 1.34万元(人民币)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2198XG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股东决定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粤供集团会议纪要〔2026〕23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联社
批准日期 2026-07-02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地点在**市**区。 2.交易双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且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3.转让方在收齐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并发出进场提货许可;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接收受让资产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4.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进场提货许可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转让方场区范围;搬运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逾期提取受让范围内的资产,每延误一天提货须向转让方支付滞纳金为¥1000元;逾期提货超过10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剩余受让资产。 6.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7.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8.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9.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机关、****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缴纳; 10.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统一看样,意向方须提前预约,****交易中心登记。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交易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和受让方实际情况开具税率为13%的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约定参加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转让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转让标的结构、质量、数量、使用现状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3.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统一看样,意向方须提前预约,****交易中心登记。
4.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转让标的历史情况,认同转让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就转让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转让标的现状、用途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上述转让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
5.受让方须根据《资产交易合同》及本项目公告约定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交割,交割的时间、地点以转让方通知为准,项目标的按现状交割,不另外安排清点,受让方须无条件按现状接受委托方移交的标的资产,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时须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要求。受让方从交割之日起负责标的资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行使和承担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6.因标的资产历史资料缺失,转让方无法提供标的资产的原始购买凭证、发票等文件。
7.交易标的图片、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材料仅供参考,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对上述结论、标的瑕疵做任何保证。检测报告、评估报告对于标的资产的数量、性质、状态等描述均仅为转让方提供的参考资料,是转让方对标的资产委托评估时的客观状态。标的资产在评估后,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存在的灭失、减损、性质改变等并未在评估报告中体现,标的数量、规格、品质、性能、资产结构等可能与评估报告所载信息存在差异,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差异作调整,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文本)》、**诚正土地房****公司出具的《****拟公开出售涉及的**茅台酒、汾酒等一批白酒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诚正评报字[2026]第CZ****002号)及**市****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226********01039C)等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28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8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3.资产交易合同.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钟言浩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0221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new.****.com/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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