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一北滨路东延伸段(二期)寸滩至英达油库轨道4号线寸滩站外挂变电所管线迁改工程(第二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一北滨路东延伸段(二期)寸滩至英达油库轨道4号线寸滩站外挂变电所管线迁改工程(第二次)”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公司,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且新增被执行人。(原因就是保函没有赔付给业主),请问本项目开他们投标或履约保函合格不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问题二:******公司,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且新增被执行人。(原因就是保函没有赔付给业主),请问本项目开他们投标或履约保函合格不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问题三:1、动力照明专业矿物质电缆工程清单“080****01020”中型号为电力电缆 NW-RTTYZ-0.6/1kV-4×1×150+1×1×70,而招标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中型号为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W-RTTYZ-B1-0.6/1KV-1x150和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W-RTTYZ-B1-0.6/1KV-1x70两种电缆,请问以那种型号为准
答:柔性矿物绝缘电缆120截面及120以上截面积的电缆为单芯电缆,以随本次补遗发布的主要设备材料表中型号为准。
2、动力照明专业招标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中包含辐照无卤低烟阻燃铜芯铠装电缆FZ-WDZB-YJY23-B1-0.6/1kV-3x25+2x16和FZ-WDZB-YJY23-B1-0.6/1kV-5x6两种型号电缆,但工程量清单中无对应清单,是否需要,请补充。
答:取消FZ-WDZB-YJY23-B1-0.6/1kV-5x6电缆,不计算此项工程量;FZ-WDZB-YJY23-B1-0.6/1kV-3x25+2x16为区间工作照明总箱 ALQ 的进线电缆,详见照明总配电系统图,已在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予以补充,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3、请提供各类电缆、光缆及电缆附件的详细技术规格书,以便投标人报价及采购工作。
答: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技术规格书》。
4、因该工程为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迁改工程,是否需要按照常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展设计联络、工厂监造、出厂验收、运营培训等工作,如果需要,请补充相关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答:需要开展设计联络、出厂验收等工作;不需进行运营培训、工厂监造工作。
5、根据合同条款 三、付款方式,该工程需在施工完成,且竣工结算后才能支付资金,违反了住建部工程款支付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月/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全部完工后一次性大额支付,加重施工企业资金压力”规定。
答: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
括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条款。因此,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依法属于可以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6、招标工程清单中,夜间施工降效费为措施项目,计量单位为“项”,属于总价措施项目。合同条款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编制夜间施工降效专项施工方案.......结算时按审批的方案计算金额超出投标价时按投标价执行,低于投标价时按实结算”,将“总价包干”项目变更为“按实结算”项目,且有“负偏差”时扣除相应费用,有“正偏差”是不增加相应费用,不公平。
答: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各潜在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有足够的
技术力量及施工能力对本项措施内容进行严格的预判、编制、计算及其施工,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准确的计算该笔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7、合同条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果为不合格的,不计取该项费用。”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为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最低标准而设立的,而非基于“优秀”标准的奖励,同时违背了“不可竞争费用”的基本法理。
答:《**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管〔2024〕38号)第五条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费用总价表税金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单列计取。鼓励企业争创工地标准化优良等级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办理结算时,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优良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标准增加10%;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标准增加20%。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获得优良且又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按20%增加,不得重复计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可对前述事项进行约定。”第六条规定:“工程招标时(含设计带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必须要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相关条款,并由招标人根据本规定计算原则和标准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以暂定价形式纳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价填报。签订合同时,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并计入合同总价中。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的要求按实调整。”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注明“本表计费标准为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情形,能否计取相关费用并无明确规定,但与此同时也未限制或者禁止合同当事人约定“不计取相关费用”。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8、合同条款 六、结算原则 (五)设计变更及调整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及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按上述原则组价后下浮22%(其中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不下浮)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其中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不下浮)后的单价为该子项的暂定综合单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更项目无适用或类似单价的,设计变更按组价后先下浮22%,无依据也不合理,因设计变更在招标阶段没有开项,也无招标控制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结果执行。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自2025
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当中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内容,并无限制或者禁止合同当事人对设计变更等变更情形下的调整价格下浮比例进行约定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问题四:1、工程量清单中无“通道内照明安装”相应的灯具安装、线管安装、电线敷设、试验等开项,是否包含在本次工程范围内,并补充相应工程量清单。
答:本次施工图不涉及此部分内容。
2、工程量清单中无“线缆头制作连接”相应的二次光电缆(电力电缆、测量电缆、通信电缆、电源电缆、光缆)中间头、终端头成端、接续等开项,是否包含在本次工程范围内,并补充相应工程量清单。
答:弱电系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已包含“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含调试、接头制作安装等所有内容”,已在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予以补充,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3、工程量清单中无迁改部分电缆通道内照明灯具、照明线缆及保护管、电缆支架、接地镀锌扁钢拆除开项,是否包含在本次工程范围内,并补充相应工程量清单。
答:本次施工图不涉及此部分内容。
4、工程量清单中无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至通信系统之间的光缆敷设,是否包含在本次工程范围内,并补充相应工程量清单。
答:已在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表中予以补充,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5、工程量清单中无电气火灾监控单元至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之间的线缆敷设,是否包含在本次工程范围内,并补充相应工程量清单。
答:已在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表中予以补充,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6、工程量清单中电缆中间头“电缆中间头 FZ-WDZA-B1-YJY63-26/35-1×240、电缆中间头 FZ-WDZA-B1-YJY63-26/35-1×300”,综合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电缆中间头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
7、工程量清单中电缆终端头“电缆终端头 FZ-WDZA-B1-YJY63-26/35-1×240、电缆终端头 FZ-WDZA-B1-YJY63-26/35-1×300”,应为插拔式电缆终端头,但单项综合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插拔式电缆终端头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
8、工程量清单中铜接线端子“铜接线端子DTM-185-14、铜接线端子DTM-400-17”,综合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铜接线端子及其附件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
9、根据管线迁改方案要求,各电缆、光缆完成敷设后均进行相关试验调试,但工程量清单中无电缆试验、差动保护系统调试、直流联跳保护及闭锁关系调试、电****控制中心联调、杂散电流系统调试、综合监控系统调试、通信系统调试等试验调试开项。
答: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已包含“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含调试、接头制作安装等所有内容”,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10、招标范围中仅包含“线缆采购敷设安装及旧线缆拆除(含外挂所、管廊通道、车站、轨行区等区域)、拆除线缆的保存运输”,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款中“11.7 本工程招标限价中残值抵扣费用为负数,除此之外的清单项不得填报负数,各投标单位投标时不得超出限价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和 工程量清单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4.残值抵扣 -****880元”,表明本工程需用拆除线缆残值抵扣工程费用,与前述招标范围不一致。
(1)请明确拆除线缆残值处置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且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答: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2)经了解轨道工程资产属于**城****集团****公司,但实际日常运营维护由轨道交通4****公司负责,属于国有资产,不能随意处置,若由投标人自行处置需经资产所有单位同意,目前是否取得同意书以免影响后续工程实施。
答:已取得资产所有单位同意。
11、招标图纸中要求,直流联跳电缆采用端子盒连接并做好防水措施,请在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对应无端子盒相关开项。
答:供电系统材料表中补充直流联跳电缆端子盒工程量,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已作调整,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12、招标图纸中要求,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电缆桥架应设置抗震支吊架,请问招标清单中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配管是否需要设置抗震支吊架,如需要,请在工程量清单中增加抗震支吊架开项。
答:动力照明材料表及工程量清单中已补充抗震支架开项,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13、招标图纸中要求,动力照明专业线缆敷设方式为电缆桥架敷设或钢管敷设,工程量清单中又未给出相应电缆长度的电缆桥架或保护钢管,请问动力照明专业线缆敷设全长范围内均需采用桥梁或钢管吗,如需要,请在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对应开项
答:本项目电缆敷设不能利用既有桥架敷设的电缆部分需穿SC钢管敷设,具体详见电缆清册敷设方式,工程量清单已增加对应开项,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14、动力照明专业工程量清单中“080****01010、080****01011、808****1012、080****01013、080****01014、080****01015、080****01016、080****01017、080****01018、080****01019、080****01020、080****01021、080****01022、080****01023、080****01024”各种型号电缆数量合计为4269.05m,对应招标图纸中电缆数量为9990m,请问以那个为准
答:以随本次补遗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动力照明专业矿物质电缆工程清单“080****01018”中型号为电力电缆 NW-RTTYZ-0.6/1kV-3×1×120+2×1×70,而招标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中型号为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W-RTTYZ-B1-0.6/1KV-1x120和柔性矿物绝缘电缆NW-RTTYZ-B1-0.6/1KV-1x70两种电缆,请问以那种型号为准
答:柔性矿物绝缘电缆120截面及120以上截面积的电缆为单芯电缆,以主要设备材料中型号为准。
问题五:21、合同条款 六、结算原则 (四)措施费结算原则 ③“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管〔2024〕38号)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果为不合格的,不计取该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为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最低标准而设立的,而非基于“优秀”标准的奖励,条款规定“评**果不合格不计取”,违背了“不可竞争费用”的基本法理--即无论合格与否,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投入是客观存在的,如发生不合格只能采取其它管理措施,而不能直接取消支付。
答:《**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管〔2024〕38号)第五条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费用总价表税金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单列计取。鼓励企业争创工地标准化优良等级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办理结算时,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优良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标准增加10%;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标准增加20%。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获得优良且又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按20%增加,不得重复计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可对前述事项进行约定。”第六条规定:“工程招标时(含设计带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必须要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相关条款,并由招标人根据本规定计算原则和标准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以暂定价形式纳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价填报。签订合同时,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并计入合同总价中。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的要求按实调整。”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注明“本表计费标准为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情形,能否计取相关费用并无明确规定,但与此同时也未限制或者禁止合同当事人约定“不计取相关费用”。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22、合同条款 六、结算原则 (五)设计变更及调整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及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按上述原则组价后下浮22%(其中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不下浮)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其中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不下浮)后的单价为该子项的暂定综合单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更项目无适用或类似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合理组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合同条款要求按规范组价后,先下浮22%,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构成重复下浮问题,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公**则。设计变更按组价后先下浮22%,无依据也不合理,因设计变更在招标阶段没有开项,也无招标控制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结果执行。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自2025
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当中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内容,并无限制或者禁止合同当事人对设计变更等变更情形下的调整价格下浮比例进行约定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23、合同条款 六、结算原则 (九)其他说明 (2)“一审工程结算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5%范围以内时由发包人支付付审计费用;如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5%(含5%)以上时,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净审减金额2%的违约金”。工程结算中的审增审减往往源于双方对定额理解不同、现场签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适用差异等客观争议,而非承包人主观的虚假报价或欺诈,该条款将所有“净审减”一概而论地视为承包人的“违约”并处以重罚,不合理。
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相关违约情形需要支付的违约金进行约定。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24、合同条款 六、结算原则 (九)其他说明 (3)“若该项目被发包人审计部、区审计局、****审计局相关部门再次抽审,承包人要无条件配合相关审计并接受审计结果。若抽审金额低于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结果的,工程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其中,工程已支付完成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追偿”。
(1)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审计,属于行政监督行为,其对象是发包人的建设管理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而非承包人的履约行为,依据《民法典》规定,审计结论不能当作为调整发承包双方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该条款强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审计结果并“做相应调减”,实质上是用行政手段干预民事合同权利,无法律依据;
(2)根据合法原理及《民法典》规定,“当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出具审核报告,且发包人据此完成了工程款支付后,双方就该部分的结算权利义务已经基本履行终结”,条款规定在工程支付完成后,发包包人仍有权依据上述抽审结果进行“追偿”,这意味着承包人的收款权利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随时面临被“秋后算账”的风险,这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下的交易安全原则和城实信用原则;
(3)不同的审计可能存在定额套用理解不同、政策适用时效差异等合理争议,条款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审计结果”,剥夺了承包人对审计核减项提出异议、举证和申辩的权利。
答: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审计、财政评审的法律性质属于行政
监督行为。按照《****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2001〕民一他字第2号)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结论问题的复函》(〔2008〕民一他字第4号)等相关规定,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以审计结论或者财政评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而且,根据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的《****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施工合同当事人同样可以约定“****机关的审计结果或者财政评审机构的评审结论确定”。
因此,施工合同约定****机关的审计结果或者财政评审机构的评审结论确定,并未违反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且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审计结果或者评审结论与施工合同约定明显不符,承包人有权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并未丧失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审计核减等情形的救济权利。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问题六:11、招标图纸中要求,动力照明专业线缆敷设方式为电缆桥架敷设或钢管敷设,工程量清单中又未给出相应电缆长度的电缆桥架或保护钢管,请问动力照明专业线缆敷设全长范围内均需采用桥梁或钢管吗
答:本项目电缆敷设不能利用既有桥架敷设的电缆部分需穿SC钢管敷设,具体详见电缆清册敷设方式,工程量清单已增加对应开项,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1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动力照明专业电缆数量与招标图纸中电缆数量差距较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动力照明专业电缆数量为4269.05m,招标图纸中动力照明专业电缆数量为9990m;动力照明专业招标图主要设备材料表与电缆清册中部分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不一致,请问以那个为准
答:以随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请问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至通信系统之间的光缆是否在本次迁改范围内如在,请补充相应工程数量。
答:已在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表中予以补充。
14、请问电气火灾监控单元至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之间的线缆是否在本次迁改范围内如在,请补充相应工程数量。
答:已在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表中予以补充。
15、该招标项目主要材料为各类电缆、光缆及电缆附件,招标文件仅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列出了各类电缆、光缆的规格型号,未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需求,能否提供主要电缆、光缆、电缆附件的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
答: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技术规格书》。
16、该项目属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迁改,按照常规要求,主要材料招标完成后均需进行设计联络,让参与各方进一步明确、确认主要材料的参数及要求。首批材料生产完成后均需进行出厂验收工作,****工厂见证出厂检验试验,只有出厂验收合格才能出厂,请问本项主要材料是否需要进行设计联络、出厂验收如果需要,请补充相关要求及工程数量。
答:需要开展设计联络、出厂验收工作。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 (五)(1)“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可调整”。合同条款第11条为“农民工工资”相关要求,前后不对应。
答:详见补遗部分。
18、合同条款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毕所有内容,并由电力部门、产权单位验收合格且交付发包人使用(通电)并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后付至累计暂定合同金额的80%......”。该条款违反了住建部工程款支付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月/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全部完工后一次性大额支付,加重施工企业资金压力”规定。
答: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条款。因此,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依法属于可以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19、合同条款 五、投标报价修正原则“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未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如:投标时私自修改招标清单编码、项目特征、工程量等),在评标时未发现的,工程量清单格式部分以发包人提供的为准,报价以承包人投标价格为准,发包人将进行修正,对修正的结果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同时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0.03%的违约金,....”。投标时因承包人无心之过,且因清单格式的非实质性偏差(如编码调整、微小的特征描述差异),未给发包人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以合同价固定比例的违约金。
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相关违约情形需要支付的违约金进行约定。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20、合同条款 六、结算原则 (四)措施费结算原则 ②“....其结算原则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一致。....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编制夜间施工降效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建设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能施工,由此产生的夜间施工降效及相关措施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以项为单位计列,结算时按审批的方案计算金额超出投标价时按投标价执行,低于投标价时按实结算”。招标工程清单中,夜间施工降效费的计量单位为“项”,属于总价措施项目,合同条款要求“低于投标价时按实结算”,实质上是将一个“总价包干”项目变更为“按实结算”项目,且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正偏差”风险,同时剥夺了承包人享有“负偏差”收益的权利;夜间降效主要波及人工、机械效率的降低,在实际施工中如何精确计算“效率降低”,是以工时计算还是以产量计算方案审核时,往往只能审核方案的技术可行性,而无法准确量化审核“降效金额”,实施过程中也难以提供让人认可的“精确降效证据”。
答: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各潜在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有足够的
技术力量及施工能力对本项措施内容进行严格的预判、编制、计算及其施工,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准确的计算该笔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问题七:1、招标范围中包括“通道内照明安装”内容,但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灯具安装、线管安装、电线敷设等开项。
答:本次施工图不涉及此部分内容。
2、招标范围中包括“线缆头制作连接”内容,但工程量清单中无二次光电缆(电力电缆、测量电缆、通信电缆、电源电缆、光缆)中间头、终端头成端、接续开项。
答: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已包含“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含调试、接头制作安装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为准。
3、招标范围中包括“线缆试验调试验”内容,但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线缆试验验试验开项。
答: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已包含“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含调试、接头制作安装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为准。
4、迁改部分电缆通道内照明灯具、照明线缆及保护管、电缆支架、接地镀锌扁钢拆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开项。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工程量清单中电缆中间头“080****04001、080****04002”,综合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未包括电缆中间头主材费用,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
6、工程量清单中电缆终端头“080****03001、080****03002”,综合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未包括插拔式电缆终端头主材费用,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
7、工程量清单中铜接线端子“080****04003、080****04004”,综合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格,未包括插拔式电缆终端头主材费用,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
8、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款中“11.7 本工程招标限价中残值抵扣费用为负数,除此之外的清单项不得填报负数,各投标单位投标时不得超出限价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和 工程量清单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4.残值抵扣 -****880元”,表明迁改工程相关材料的残值归投标人所有,用以抵扣工程费用。但招标范围中仅包含“线缆采购敷设安装及旧线缆拆除(含外挂所、管廊通道、车站、轨行区等区域)、拆除线缆的保存运输”。
(1)请明确拆除线缆残值是否投标人自行处置。
答:由投标人自行处置,
(2)本次迁改工程迁改内容为轨道4号线资产,经了解轨道4号线由轨道交通4****公司负责日常运营,资产属于**城****集团****公司,若由投标人自行处置抵扣工程费用,产权单位是否同意。
答: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清单执行。
9、招标图纸中要求,直流联跳电缆采用端子盒连接并做好防水措施,招标清单中对应无端子盒相关开项。
答:供电系统材料表中补充直流联跳电缆端子盒工程量,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已作调整,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10、招标图纸中要求,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电缆桥架应设置抗震支吊架,请问招标清单中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配管是否需要设置抗震支吊架,如需要,请补充抗震支吊架开项及数量。
答:动力照明材料表及工程量清单中已补充抗震支架开项,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
问题八:联合体投标,我公司与另一家施工单位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都负责一部分施工任务,请问业绩是由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问题九: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填“/”或“无”均可。
问题十: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证明材料无特定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说明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③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④类似项目业绩。
问题十一: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联合体协议中已明确,不需要再单独承诺。
问题十二: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十三:我公司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公司完成工程量的90%,另外一家施工企业完成10%,资格审查部分中****公司提供,还是联合体所有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问题十四: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未设置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十五: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吗
答:可以。
问题十六: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问题十七: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未做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十八: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十九: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行贿专家属于违法行为,如有相关线索,请潜在****机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二十: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二十一: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可以。
问题二十二: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该分工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答:不满足。
问题二十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未做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二十四: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问题二十五: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
问题二十六: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二十七: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
问题二十八: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完成施工内容,请问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2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共同投标协议分工由投标人自行填写,该项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问题二十九: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竣工时间和竣工验收时间均可。
问题三十: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三十一: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围猎专家属于违法行为,如有相关线索,请潜在****机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三十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本项目规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各完成工程量的50%,请问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分别都需要提供一个项目经理,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答:联合体投标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共同投标协议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问题三十三: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提供深度查询截图。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问题三十四: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共同投标协议分工由投标人自行填写,该项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问题三十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若潜在投标人因自身情况需要提供其他承诺的,在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承诺,格式自拟。
问题三十六:**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未做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三十七: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二、补遗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 八.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17.63人民币元(大写:伍佰贰拾万贰仟零壹拾柒元陆角叁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64371.37元,轨道保护专项措施费暂列金额3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发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上下浮动,****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
“八.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14.86元(大写:伍佰叁拾捌万肆仟伍佰壹拾肆元捌角陆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70100.08元,轨道保护专项措施费暂列金额3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发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上下浮动,****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中的主要设备材料表、电缆清册、第一篇供电系统供电环网施工图设计、技术规格书、弱电部分(电缆敷设及系统接线图)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五 (1)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可调整。”修改为:
“五 (1)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作调整。”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修改为:****231.29元。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如有)。”修改为:“3.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残值抵扣费用除外)。”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30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如有)。”修改为:“A-30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残值抵扣费用除外)。”
7、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本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及补遗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
****公司
2026年8月6日
项目编号:****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