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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司破产案 遴选税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6)光大破管字第008号 ****法院于2026年7月6日作出(2025)苏1111破申4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市****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建筑)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7月13日作出(2026)苏1111破7号决定,****事务所担任光大建筑管理人。 管理人在破产管理过程中发现,光大建筑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存在未开票收入,同时存在财务账册不齐全、纳税申报不规范等问题,产生了较大的税务风险,****机关告知管理人需尽快解决上述风险。管理人为有效应对光大建筑存在的各项已知及潜在涉税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公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及破产涉税业务经验的税务服务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市****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7370XB,注册资本人民币10080万元,住所地**市义士路24号,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建筑用钢结构制作、安装;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6年8月12日18时前向管理人报名,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遴选的结果,选定税务服务机构****人民法院备案。 三、工作内容 对光大建筑破产重整案中存在的各项已知及潜在涉税****机关的要求进行整改、更正,同时配合管理人对光大建筑进行规范纳税申报,****机关等,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参选文件(一式二份),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本案税务服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税务服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5.****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尤其是破产涉税相关业务经验); 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 1.联系人:易长川律师188****6172; 2.联系地址:**省**市**区健康路1-1****事务所。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类似项目破产涉税服务经验或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税务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人民法院备案,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市****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附:1.(2025)苏1111破申43号民事裁定书; 2.(2026)苏1111破7号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