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新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合规性与公正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内部管理规定,现决定公开聘请具备****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担本项目的结算审计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零申报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零申报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须提供相应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资格,且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服务内容:对本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开展全面审计,出具真实、合法、准确的结算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结果(审定金额、核增/核减金额及明细)、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二)质量要求: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审计结论应当经得起复核与检验。
(三)时间要求:自甲方提供完整结算审计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若因资料不完整或需现场核实等特殊情况影响审计进度,
(四)保密要求:应聘单位应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我院商业秘密、项目信息及相关数据资料承担严格保密义务,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文笔书香苑院区4楼413室。
(三)提交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5)单位简介、类似项****政府投资项目或医疗卫生机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6)审计工作方案(包括审计思路、方法、步骤、质量保证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综合评审主要考量供应商专业技术能力、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实力、服务方案合理性、收费报价合理性、信誉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选单位,并将结果在指定范围公示。
(一)审计服务费用由中选单位按照报价函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我院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正式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二)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三)结算审计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参考黔造价协〔2021〕10号文,基本收费为送审金额的4‰,效益费为核减部分的6%,最低收费为3000.00元。
联系人:邓德亮
联系电话:180****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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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