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清淤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可研阶段勘察、可研报告编制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清淤工程项目(可研阶段勘察、可研报告编制)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发改审〔2025〕12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审〔2025〕 12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可研阶段勘察、可研报告编制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达****水库。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库进行全库清淤,清淤工程量855.55 万 m3,其中死水位以上 87.08 万 m3、死水位以下 768.47 万 m3;通过增容可有效增加死库容 768.47 万 m3,增加兴利库容 87.08 万 m3。该项目总投资为 112800 万元。
2.4 服务期限:勘察周期 30 日,可研报告编制周期 30 日。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可研阶段勘察、可研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cn/)备案(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专业资信,含水利水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承担过 1 项投资额不低于 5 亿的水环境治理工程或生态清淤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服务。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勘察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07 日起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登录”— “**市公共**交易服务网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ww.****.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水务局
电 话:0818-****647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县东大街 36 号
邮编: /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818-****121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园区蜀西路 46 号 1 栋 1 单元 6 层 601 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董女士
电话: 02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