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智能****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市通****园区中段。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2亩,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计划修建****中心、****中心、****中心,****停车场、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服务工作包括本项目设计阶段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以及各阶段配合设计及建设单位进行图纸审查及报建的所有勘察服务工作: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项目全阶段设计(含规划选址论证方案、控规调整方案、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及相关审查备案、后续施工、验收、结算、审计等配合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类业绩 。标书代写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类业绩 。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07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www.****.cn/ )—“登录”—“ **市公共**交易服务网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www.****.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18-****77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园区犀牛大道中段****
邮 编: 6350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139****85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万女士
项目负责人: 万仕聪
电 话: 133****949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