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6年8月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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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虾苗繁育厂区建设项目

**省级****开发区**路与金海路路口西南方向

****

******公司

该项目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15亩。项目位于**省级****开发区**路与金海路路口西南方向。

该项目**4栋育苗车间,种虾养殖车间、丰年虫车间、藻类车间、配水车间、仓库、****中心各1栋;3个5亩的消毒池、1个5亩的淡水池、1个135亩的蓄水池、1个10亩的尾水池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可产虾苗40亿尾。

1、水污染物控制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外排;养殖尾水经过“三池两坝+多营养层级”处理后满足《海水虾类育苗水质要求》(GB/T 21673-2008)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养殖过程。

2、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在养殖过程中,养殖车间密闭养殖,对于死去的虾立即捞出,较少臭气产生量,确保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固废控制措施:本项目废包装袋、死虾、尾水处理池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依法合规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10m2。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有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管理。

4、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