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昶**西社25兆瓦、太阳25兆瓦分散式风电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国昶**西社25兆瓦、太阳25兆瓦分散式风电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省**市**县任村、东庄村一带 | **** | ******公司 | 建设内容:****县西社110kV升压站至国网**220kV变电站110kV单回架空线路5.4千米,配套通信光缆工程。 总投资金额为1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采用合理布置,加强巡查维护,距离衰减等措施,避让居民区,确保输电线路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区域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定期巡查植被覆盖度,做好记录,对长势不良的植被及时进行补种,对未成活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选线避开电磁敏感目标,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