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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新泽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与机制砂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新泽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与机制砂加工销售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办事处新泽村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38****1969
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进行反馈;若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