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江东片外排工程—东湖防洪调蓄湖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
浙江-杭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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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25386D姜建利
李国良**省**市钱塘新区
**省**市钱塘区义蓬****中心4幢401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大江东片外排工程—**防洪调蓄湖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版本:144-防洪治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市钱塘新区 **市钱塘区(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地处**片区,具体范围为江东大道以北、横一线以**域
经度:120.482480 纬度: 30.312220****保护局
2018-09-17
大江东环评批〔2018〕56号
107378.249
255.6**大江**市****公司
913********225386D****
913********225386D******公司
****0109MA27W6EB7H2022-10-20
2026-02-242026-03-24
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省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区及河道开挖138.79万m3;**护岸7977.9米;**1#****泵站)及2#、3#、16#节制闸,引水泵站配置潜水轴流泵,总设计引水流量5立方米每秒。本次申请阶段性验收,实际建设内容为开挖水域面积35.7hm2(约562.6亩),现状形成调蓄湖总库容150万m3,湖底设计高程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正常蓄水位4.20m;**护岸5638.33m;**1#****泵站)及2#、3#、16#节制闸,节制闸总净宽60m,引水泵站配置3台潜水轴流泵,总设计引水流量5m3/s。
工程分期实施,调蓄湖总库容现状为150万m3,仅建成**核心调蓄功能区;护岸长度由7977.9m优化调整为5638.33m,部分岸线采用生态护岸与硬质护岸结合形式;永久占地面积由686.30亩减少至562.6亩(375048m2),节约用地18.0%。上述调整未降低工程防洪标准,未新增环境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驳岸、进水口、水闸、泵站等为 3 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 5 级。排涝标准为 50 年一遇 24h 暴雨不受淹。1#闸站(引水闸+泵站)设计底板高程0.15m,闸底槛高程1.00m,闸顶高程6.50m,设计流量5m3/s(3台泵),水泵型号900QG-160;2#节制闸底板高程1.0m,闸底槛高程1.5m,闸顶高程6.50m;3#节制闸底板高程1.0m,闸底槛高程1.5m,闸顶高程6.50m;16#节制闸底板高程1.0m,闸底槛高程1.85m,闸顶高程6.50m。 采用“真空井点降水+天然地基”进行水闸施工;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驳岸、进水口、水闸、泵站等为 3 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 5 级。排涝标准为 50 年一遇 24h 暴雨不受淹。1#闸站(引水闸+泵站)设计底板高程-1.75m,闸底槛高程1.00m,闸顶高程6.50m,设计流量5m3/s(3台泵),水泵型号700ZQ-125;2#节制闸底板高程-0.4m,闸底槛高程1.5m,闸顶高程6.50m;3#节制闸底板高程-0.4m,闸底槛高程1.5m,闸顶高程6.50m;16#节制闸底板高程-0.85m,闸底槛高程1.85m,闸顶高程6.50m。实际采用“无填料振冲桩+C60预制板桩+C30钻孔灌注桩”复合地基进行施工,
1#闸站底板高程降低1.90m(0.15m→-1.75m),2#、3#节制闸底板高程降低1.40m(1.0m→-0.4m),16#节制闸底板高程降低1.85m(1.0m→-0.85m)有利影响:闸孔过流能力增强,行洪排涝效率提高,防洪安全性提升;结构埋深增加,抗滑稳定性和抗渗性能改善。不利影响:基坑开挖深度增加导致降水范围扩大,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加剧;土方开挖量增加约2.5万m3,高浊度废水产生量略有增加。实际施工中通过优化降水方案(真空井点+明排结合)、加强施工废水三级沉淀处理(回用率>80%),已有效控制影响。水闸施工方式由“真空井点降水+天然地基”变为“无填料振冲桩+C60预制板桩+C30钻孔灌注桩”复合地基施工,施工期影响:75KW振冲器噪声85~95dB(A),对200m范围内敏感点产生短期影响,通过移动声屏障、夜间禁噪、投诉应急响应等措施控制;振冲振动对50m内建筑物进行施工前后裂缝调查,未发现结构性损伤。=运营期效益:地基承载力显著提升,沉降观测显示累计沉降量仅15~25mm,沉降速率<0.01mm/d,避免了不均匀沉降导致的护岸开裂、渗漏等次生环境问题。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本工程实施中环保"三同时"建设的依据。3、加强工程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文明施工方案,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土石方平衡,防止水土流失,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机械,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 1)施工废水应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防止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污染周边环境。桥梁施工结束后进行河道清淤。 2)合理选择物料堆放场地,并落实相应的防尘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人群。 3)工程产生的渣土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实施。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施工须采用效率高,低噪声机械,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 5)工程建成,临时施工设施、占道等应及时进行整合、清理,覆土绿化。如施工过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需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待修复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恢复施工。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有关噪声控制要求和措施,并在工程的设计、施工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确保项目噪声达到环评提出的目标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单位制定了文明施工方案,设置了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回用率大于80%;配备了洒水车、洗车台、围挡喷淋等降尘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屏;弃渣全部妥善处置;实施了表土剥离和绿化恢复;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处理厂处理,未在工区排; 2)物料堆放采取绿网覆盖、洒水湿润等措施;设置围挡和喷雾降尘系统;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3)工程弃渣144.3万立方米全部运至**规划建设用地低洼地段和废弃鱼塘回填利用;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4)选用低噪声型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提前申报并公告) 临时施工设施已拆除清理,施工区域已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2.8万平方米);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情况。 泵站采用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和隔声门窗;施工期设置移动隔声屏;厂界和敏感点噪声均满足标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按事故风险评价全面加强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各类危化品在运输、装卸、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演练,加强日常性的监督管理、监测、维护等。认真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及资金,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时,必须及时组织工程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程建设线路、内容、规模、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有重大变动的,须按程序重新报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办事处****办事处加强监督管理。制定了施工期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围油栏、吸油毡、集油盘等应急物资,存放于1#闸站应急物资库;配备工作船1艘;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目前工程已完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正在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施工期间接受河庄街道和义蓬街道的监督管理,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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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三级沉淀池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建筑施工用水标准 验收期间地表水监测显示施工影响已消除 施工期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的跟踪监测显示,小泗埠直河、头蓬横河及湖区水质总体可控,虽在2022年6月等时段出现氨氮、总磷超标,但主要受区域水环境本底及季节性因素影响,未发生水污染事故,无相关环保投诉记录。
2 施工期隔油沉淀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 废水回用不外排 施工期日常巡查及台账记录
3 施工期化粪池 委托清运,不设排放标准 未在施工区排放 核查清运台账,记录完整
4 营运期**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 存在超标,主要因工程分期实施、引水系统未完善 2025年9月验收监测:高锰酸盐指数10.2-14.9mg/L(标准≤10),氨氮部分点位1.53-1.67mg/L(标准≤1.5),总磷0.27-0.39mg/L(标准≤0.3)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围挡及喷雾系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场地与道路扬尘控制方面,对施****加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施工场地内裸露无植被的堆土区块全部采用绿网布覆盖,覆盖率达100%。 施工机械与车辆尾气控制方面,为了降低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期内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已专门配备洒水车,对临时公路进行定期洒水,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降低施工扬尘量;对汽车与机械的尾气排放,选用较新的、合格的机械施工,禁止使用破旧的、损坏的、不合格的机械施工;其次,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其运行顺畅程度;在施工场内,停留等候的车辆机械尽量关闭,作业需要时才重新开动。 材料管理与施工操作方面,装卸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措施,或在仓库内进行密闭操作;建筑物外脚手架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止粉尘外漏;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建筑垃圾装袋后密闭清运。 运输车辆管理方面,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洗车台位,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所有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场;对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及工程渣土的车辆采取密闭或全覆盖措施,并派专人负责清扫及冲洗,确保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严格执行当地运输车辆管理规定,限速行驶。 围挡与监测方面,全线施工围挡顶部设置喷雾管及喷雾头装置,定时喷雾除尘;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区域内主管部门联网,实时监控PM10等指标。 施工期扬尘在线监控系统联网运行,施工期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场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 洒水降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施工期未收到扬尘投诉 施工期日常巡查及洒水记录
3 洗车平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施工期未收到扬尘投诉 施工期日常检查记录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移动隔声屏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间未收到噪声投诉 施工期未开展系统性监测,以日常巡查和投诉响应为主
2 ****泵站减震降噪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泵站设备选型为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软接头连接并设置减震措施。泵房墙壁采用吸声处理并设置隔声门窗。 2025年9月验收监测:厂界昼间55-58dB(A)(≤60),夜间47-49dB(A)(≤50)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表土剥离及绿化覆土 表土剥离11.3万m3,用于绿化覆土
2 植被恢复 绿化面积2.8万㎡,存活率85%以上
3 增殖放流 投放鲢鳙鱼种15万尾、底栖动物5吨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未要求依托外部工程。本项目为**市大江东片外排工程—**防洪调蓄湖项目的先行工程,本身属于整体“**”项目的一部分,待整体工程完工后方能充分发挥区域防洪排涝的整体效益。环评要求后续需同步实施“**”其他湖区建设、水系连通及引水工程等配套工程。本项目为整体“**”项目的先行实施部分,已完成逸湖、头蓬横河及1#闸站、2#、3#、16#节制闸等核心工程建设,调蓄湖总库容150万m3。配套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5****监测站点)已建成投用。整体“**”其他湖区及引水调度系统仍在建设中,待整体工程完工后可全面发挥防洪排涝及水质保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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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工程涉及农村搬迁人口183户732人,拆迁正房面积6.01万m2,涉及企(事)业单位12家,须妥善做好政策处理和拆**置工作。工程占地范围内涉及的小泗埠村、全民村、民主村、群建村已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体拆迁,原村民已迁至河庄街道、义蓬街道安置小区。涉及12家企(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拆迁。2025年11月6日完成征地补偿及征迁移民安置验收,拆**置工作已全部完成,无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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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未要求本项目实施区域削减或淘汰落后产能措施。本工程不涉及区域削减替代及淘汰落后产能措施。工程建设主要通过**调蓄湖增加区域水域面积(35.7公顷),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并兼顾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属于正面生态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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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前剥离表土,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恢复植被;②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种植水生植物;③实施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④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⑤护岸外50m范围划定滨水生态缓冲带,禁止建设与防洪、生态、景观无关的设施。①表土剥离约11.3万m3,临时堆放并采取绿网覆盖、设置挡坎及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后期用于绿化覆土;②绿化面积约2.8万㎡,采用“乔木+灌木+草本花卉+地被”复层配置模式,存活率85%以上;水生植物恢复23158㎡;③2023至2024年共投放鲢鳙鱼种15万尾及底栖动物5吨,****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④永久占地面积由环评686.30亩减少至562.6亩,节约用地18.0%,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⑤护岸外50m范围已划定为滨水生态缓冲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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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未明确要求功能置换措施。工程将****基地、耕地、苗圃地等建设用地及农用地,通过湖区开挖建设为调蓄湖(水域面积35.7公顷),实现土地功能由农村居住和农业生产向城市防洪调蓄与生态景观功能的转变。工程占地范围内原小泗埠村、全民村、民主村、群建村已完成整体拆迁,****基地及农用地已转变为**防洪调蓄湖水域(35.7公顷)及滨水绿化带,实现了土地利用功能由农村居住/农业生产向城市防洪调蓄+生态景观的置换,符合钱塘区“**之城”核心区城市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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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①落实生态护岸建设,采用自然生态驳岸和人工砌筑滨水驳岸相结合;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绿化覆土、草皮绿化、场地平整、防尘网覆盖、临时排水、沉沙及洗车池等);③落实运营期水质监测及生态净化措施(生态浮床、曝气设备等)。①建成护岸5901m,采用**草坡护岸、**叠石护岸、**亲水平台护岸、**湿地护岸、**松木桩护岸、河道草坡护岸、河道松木桩护岸等7种生态型护岸型式;②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钱塘水利水保登[2021]02901号),实施了绿化覆土1.14万m3、草皮绿化1.03hm2、防尘网覆盖5000m2、临时排水沟1000m、洗车平台2座等措施;③湖区布设5****监测站点(HACH设备),布设水葫芦漂浮床300㎡,配备保洁船3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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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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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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