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2026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区城投移交的2021年“一江两岸”二期)招标公告 | ||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6-08-06 |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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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8月03日公告发布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收到相关投标人对**区2026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区城投移交的2021年“一江两岸”二期)提出的询问,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投标人询问答复如下: 问题1:关于商务评审中“配备巡检工具车(皮卡或货车)计2分”的条款,我司特此提出如下咨询:我司在**市其他区承接过亮化维护项目,长期配备自有的七座商务车作为日常巡检及维护作业车辆。该车型内部空间充裕,既能搭载维护人员,又可同时容纳维修工具、备用灯具及各类配件,实际使用功能与皮卡或货车完全一致,完全满足巡检作业的运输与载人双重需求。请问在本次投标中,我司投入七座商务车是否可被认定为符合“巡检工具车”的配备要求 答复:商务评审中“配备巡检工具车(皮卡或货车)”是指根据需求适用于本项目配备的工具车,可以是皮卡或者符合通行规定的货车等,并不特指(皮卡或货车);贵司拟投入的车辆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即为符合配备要求。 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人员配备”评分条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可分别加计2分、1分),我司注意到该条款未明确将其列为资格性要求或符合性审查内容。请问:若投标人拟派人员未持有上述职称,是否仅视为不得分,还是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或废标恳请贵方予以明确,以便我司准确响应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答复:本条不属于无效或废标条款,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持有上述职称书,为本项不得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6页,商务评审评审因素第3条: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类别中的高处作业专业技术证书,满足采购需求1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计3分;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类别中的电工作业专业技术证书,满足采购需求1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计3分;请问:以上两条想要取得满分,是否需要配置高处作业持证人员4名、电工作业持证人员4名 答复:根据“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三、技术规格中(三)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合理、稳定的团队人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车辆等。基本团队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核心技术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供应商确认基本团队人员配备后,再确认投入加分人员。如核心技术作业人员中投入高处作业2人,此加分项满分需对应投入3人,那么总计为5人;以此类推。 问题4:招标文件第33页,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三、技术规格中(三)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合理、稳定的团队人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车辆等。基本团队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核心技术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其他焊接与热切割、安全、质量、资料等人员根据项目需求配备。 请问:基本团队人员要求配备的核心技术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电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另1人配备高处作业人员或电工作业人员均可 答复:均可。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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