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分行中央空调用柴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标包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项目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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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分行中央空调用柴油采购项目 |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10)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参股、管理等利益关系,不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就其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预先申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就其****银行员工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如存在以上情形应承诺不影响该次采购的公正性;标书代写 (12)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3)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的许可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柴油”。 (2)供应商如为成品油批发企业的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成品油批发备案凭证,如为成品油零售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如供应商自行运输,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如供应商委托运输,须提供双方**协议,以及第三方运输单位具备上述危险货物运输的合法资质证明。 (4)相关的押运人员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 |
自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当日中国石化公布的**省**市0#柴油零售价为基准,最高按基准价的95%计取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自2026年8月6日17:00至2026年8月12日00:00(**时间)。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3.购买谈判文件所需材料:本项目采用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方式发售,现场购买需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的书面授权书(格式自拟)、④供应商于发售时间前一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采用线上购买方式的,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63.com邮箱。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开发支行
账 号:37001 66666 00501 56858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8月13日09:00(**时间)
2.地点:********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六、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13日09:00(**时间)
2.地点:********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联系人:孟鑫
联系电话:0535-****807
2.采购人:****
联系人:王军凤
电 话:0535-****512
地 址:**市**区南大街111号
八、监督单位:****
九、其他
1.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性质:本项目为****2026年度分行中央空调用柴油采购。
1.2采购项目数量:柴油全年供应上限为60吨,全年费用支付上限为62.1万元;
1.3实施地点:**市**区;
1.4实施时间:
1.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柴油全年供应上限为60吨,全年费用支付上限为62.1万元,服务期内如柴油供应吨位或支付金额(以先到为准)达到上限后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限内采购人按需采购如吨位或支付金额均未达到上限,合同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
1.4.2供应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供应完毕并验收合格。(供应商可提供更短的供应期)。
2.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3.信息发布渠道:本项目公告发布渠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官网。在其他网站公告均为转载,不具备任何效力,因供应商未在指定发布渠道参与本项目造成的任何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或需采购人澄清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送达********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联系人:孟鑫,联系电话:0535-****807,未按要求时间、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