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工厂10台400kW 新能源重卡专用充电桩经营权;承租方全权负责场站全部运营工作,包含充电桩设备维保、现场调度、客户拓展、司机配套增值服务、安保、安全隐患整改、现场人员管理等所有运维事项。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竞租人在报价前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方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三、标的物起租价及增幅、租赁期限及竞价方式
1.标的物起租价及增幅:年度固定租金28.16万元+20%充电服务费收益分成。
2.租赁期限: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年度到期前,双方结合上年度充电量、经营收益、区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下一年租金标准,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若租金价格无法达成共识,当期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不再续约。
3.竞价方式:采取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原则(高于或等于起租价)。本项目仅对年度固定租金进行竞价,20%充电收益分成比例保持不变。
4.竞价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数。
5.本次竞价,如一家竞价,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四、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2万元
账户:****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187****29688(备注:****工厂社会充电桩对外招租竞价保证金)
税号:****1124MA2NCEGX7B
地址电话:**省**市**县六镇镇草庵街道北街08号 0550-****882
交纳时间:2026年8月10日10:00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不接受汇票。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不予竞价。缴纳时必须注明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竞价人竞得后,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中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在合同签订前补齐),待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其他意向竞买方的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年度固定租金的10%,待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账户:****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187****29688(备注:****工厂社会充电桩对外招租竞价保证金)
税号:****1124MA2NCEGX7B
地址电话:**省**市**县六镇镇草庵街道北街08号 0550-****882
六、竞价程序
本次竞价以书面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起租价,本次竞价有效),即由主持人宣布起租价,由竞租人进行书面报价。意向承租方应正确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1. 主持人介绍竞租报价的报价规则,宣布报价开始。
2. 参加竞租报价的承租方书面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多轮次报价,每轮次报价时间为3分钟,下一轮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最高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不得再参与后续轮次报价。
3. 主持人收到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单》后,提交招租人对《竞租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租报价单》予以确认。
4. 主持人确认该《竞租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 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报价,并询问其他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没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主持人宣布现场竞租报价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①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如低于起租价为无效报价。
②在本次现场报价结束后,竞租报价最高的竞租单位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相同时,以递交《竞租报价单》时间最早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6. 《竞租报价单》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7. 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①《竞租报价单》未提交给主持人的;
② 不按规定填写《竞租报价单》的;
③《竞租报价单》填写人名称与竞租人名称不符的;
④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8. 竞租成交后,招租人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即被视为违约。
七、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年度固定租金承租方分两期支付给招租人,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50%,合同签订半年内付清剩余50%。
2.资金与平台管控:充电管控平台由招租人全权管控,全部充电资金归集至招租人对公账户;每月招租人统一核算充电服务费收益,按80%固定比例向承租方结算分成。
3.充电服务费调整:**期内峰谷充电服务费不固定,结合周边电价、市场竞争行情,双方协商调整充电服务费单价。
八、公告期限
2026年8月6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10:00。
九、现场竞价时间及竞价地址
现场竞价时间:2026年8月10日10:00
地点:**市城投****公司会议室(**市房产商务大厦6楼603会议室)举行。
十、对竞租人的基本要求(以下1-3项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予竞价)
1.若为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法人,须携带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参与竞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竞租人须具备扎实的社会充电桩独立运维实操能力,拥有相关项目从业经验,具备充电桩日常巡检、故障维修、安全排查、设备保养、台账管理、应急处置等全套运维能力。须提供充电桩站运维相关证明材料(自2025年1月1日起有效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竞租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十一、补充说明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4.中标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单位的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及分包和**经营,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的资格,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6.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缴纳租金。如承租人违反本条的规定,即被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所有扣除电损后充电收益租赁方和承租方按照2:8进行分成;
8.租赁期内,设备维保、现场运营、增值服务、安全管理等
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若充电服务费收益不足以抵扣实际电损成本,
产生的资金差额全部由承租方补足承担。
10.本项目合同正式签署前,充电桩管理平台内产生的充电预付款及对应充电收益,全部归出租人单独所有,竞租人无任何分配、追索权利。
11.本次竞价项目由**市城投****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领取成交通****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
代理公司:王芳 0550-****519、189****5067
招租单位:李明松 0550-****837
| f6469f615e84948b44a5c21cc36cb913.docx (43.14 KB) |
招租单位:****
代理公司:**市城投****公司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