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根据《****农业农村厅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建〔2026〕7****工作部署,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验收任务,现拟通过询价方式来确定最高限价,明确我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相关工作的费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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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定补充耕地面积数
根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及耕地质量等级初级鉴定工作的函》(周自然资函〔2026〕136号)初步拟定2026年补充耕地数量1200亩(具体地块未确定),该补充耕地数量只作为初步询价数量、不算实际数量。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
1、选址初步勘测
在项目选址阶段,******局选取的项目地进行初步的勘测(土壤采样、化验、初步判断耕地等级),防止项目业主在土壤污染区及水土条件不适宜区域开展补充耕地。
2、资料移交与内业审查
******局正式发函移交的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图斑矢量数据、项目批复文件、竣工验收资料等材料,开展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为鉴定工作奠定基础。
3、评价单元划定及点位布设
根据《**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要求,依据补充耕地的田块情况,综合考虑地形部位、土壤类型、补充来源、农田基础设施及地力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评价单元。要求进行采样点位布设,确定采样点、中心点、容重点、质地构型点等。
4、方案编制
根据资料审核、评价单元数量、踏勘数量、采样点位数量、检测样品数量、检测指标、质量鉴定验收、质量等级核算等工作量,结合本地农业开展时节,按照省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要求,编制相应工作方案。
5、外业调查踏勘与采样
按照省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要求,开展实地踏勘,踏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效土层厚度、地形坡度及田面平整程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水**保障条件、有效土层厚度、耕层厚度、排水能力、质地构型、农**网化程度等。按评价单元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和容重样品,同步采集景观照片、采样照片等其他照片。
6、内业检测分析
按照技术规范对采集样品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pH、土壤有机质、土壤有效磷、土壤速效钾、土壤容重、耕层质地、土壤水溶性盐总量、土壤环境质量指标、污染状况指标等9项指标测定。
7、耕地质量鉴定与评价
依据省级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开展县级初鉴、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书面鉴定意见、数据库和相关图件成果。对不符合农业生产的耕地出具“鉴定不合格,不建议认定为补充耕地”的鉴**论,同时配合市级鉴定,省级抽核。
8、质量等级核算与数据入库
根据自然**部门提供的图斑,与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进行套核,形成占用耕地质量等级评级结果,配合自然**部门补充耕地数据报备入库等。
9、成果编制与提交
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资料收集汇总,编制完整的项目小结报告,完成成果汇交汇总和验收等工作。
10、质量要求
严格参照《****农业农村厅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建〔2026〕7号)及《**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后续培肥改良和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闽农建〔2026〕8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成果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县级初鉴”标准,能够顺**过上级部门审核及抽核,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提供有效依据。
四、资料要求
1.报价回复函(加盖单位公章);2.合法有效并有本项目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要求
(一)提交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6年8月17日)。
(二)提交方式:1.现场递交;2.邮寄(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提交地点:**** (地址:**省**县桥南街120号;联系人:彭潮斌;联系电话:0593-****372)。
附件:询价回复函
**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