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
(2026年8月发布)
现发布****2026年8月货物、服务、工程采购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资格条件
(一)货物类
主要通用资格:
1.投标人****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凡属国内产品(受外部市场或销售渠道等限制确需经代理商、集成商、经销商渠道采购的通信类、信息类、集成类及车辆等设备材料除外),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及承诺书。
4.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公司****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主要专用资格:
1.****公司已开展资格预审的物资品类:应在投标截止时****公司最新一期供应商资格预审,投标人所投任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全部合格;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2.****公司未开展资格预审的物资品类:满足国家强制性资格条件规定;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二)服务类
主要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未被重组或接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不允许转包。
6.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公司****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主要专用资格:
满足国家强制性资格条件规定;具有同类业绩。
(三)工程类
主要通用资格:
1.投标人****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2.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在有效期内。
3.原则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公司****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主要专用资格:
满足国家强制性资格条件规定;具有同类业绩。
二、采购计划内容
详见附件。
三、其他
采购项目的项目概况、资格条件、公告发布时间等内容以具体项目实际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