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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8-06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现对****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拟派人员”的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企业实力”的评分标准的部分表述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类似业绩”的评分标准的部分表述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二路13号
联系人:朱凯
联系电话:136****679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办事处航空路3号(三里港村)
项目负责人:向宇
联系电话:139****7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