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业务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支持方式包括经费支持和指导立项。经费支持项目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8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七)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企业申报指标按归属地分配至各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家企业限申报1项,请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择优推荐。鼓励企业配套经费开展技术攻关,优先支持科技副总通过任职企业申报项目。
单列指标:一****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实验室、中试基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心等)单列申报指标,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平台的,指标不累加;二是对2025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援疆科技人员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二、名额分配
(一)根据各科研业务单位教职工数量、2025年国家级课题的立项情况、2026年度省科技攻关立项和结项审核情况分配推荐名额。
(二)上级部门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为145项,学校将从科研业务单位推荐项目中择优推荐。
(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实验室、中试基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心等)单列申报指标12项。
三、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一)项目申报: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cn/)”填写申请材料,****学校系统管理员。
(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到9月14日18:00;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15日18:00。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
(三)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参照往年情况,最后时段登录用户过多可能影响项目提交,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及早填报、提交。
四、工作安排
校内推荐评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模块填报。
(一)个人申报:系统填报时间截止8月30日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报。
通过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申报时须有平台主任签字,并扫描上传科技厅系统。
(二)科研业务单位审核推荐:各科研业务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汇总表(推荐项目排序推荐,38岁以下占比一半以上)于9月1日16:00之前在系统上传,同时在系统中完成推荐项目的审核工作。根据指南,项目重****实验室阶段的研发和小试,以及早期科技成果转化前置概念验证,基础研究不在申报范围。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对科研业务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拟推荐项目应于9月10日前提交系统,学校将于9月13****教育厅。
(四)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教育厅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省科技厅受理、立项:省科技厅在项目受理、立项环节实行网上公开公示。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中心: 0371—****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 0371—****0761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 0371—****6658
新材料领域 0371—****1672
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0371—****8303
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0371—****3529
**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 0371—****7328
现代农业农村领域 0371—****2859
概念验证方向 0371—****0399
(三)综合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16923
(四)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5107
科学技术处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