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2026-2031年智慧电梯设备安装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ZL、NY、YT)(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受****、****公司****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6年08月0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排名第一,****一中标候选人;山****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综合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投标报价:综合折扣:94.00%,安全调试增值税税率:9%,运维服务增值税税率:6%,通信模块增值税税率:6%。
(3)质量标准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4)安装工期:接到甲方订单通知后,乙方应在48日历日内完成对应订单智能监测及备电设备的安装服务并达到验收条件。
(5)工程保修期:签订订单验收合格证明后3个月
(6)项目总负责人姓名:文华,其相关证书名称: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编号:021****07545)、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渝150********0012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编号:渝**B(2021)****138)。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山****公司
(2)投标报价:综合折扣:98.00%,安全调试增值税税率:9%,运维服务增值税税率:6%,通信模块增值税税率:6%。
(3)质量标准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4)安装工期:接到甲方订单通知后,乙方应在48日历日内完成对应订单智能监测及备电设备的安装服务并达到验收条件。
(5)工程保修期:签订订单验收合格证明后3个月
(6)项目总负责人姓名:祝新友,其相关证书名称:电子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高级工程师(编号:鲁230********0620)、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鲁137********2393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编号:鲁**B(2019)****827)。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综合折扣:99.10%,安全调试增值税税率:9%,运维服务增值税税率:6%,通信模块增值税税率:6%。
(3)质量标准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4)安装工期:接到甲方订单通知后,乙方应在48日历日内完成对应订单智能监测及备电设备的安装服务并达到验收条件。
(5)工程保修期:签订订单验收合格证明后3个月
(6)项目总负责人姓名:段兴仕,其相关证书名称:传输与接入高级通信工程师(编号:072****0010)、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京111********4650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编号:京** B(2018)****378)。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三)否决投标情况
无
(四)其他
公示期: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0日。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汪唯佳
电话:189****8077、153****6040(023-****1980)
异议接收邮箱:****@qq.com
监督邮箱(投诉渠道):****@chinatowercom.cn(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汪唯佳
202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