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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城****养殖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2026年08月06日关于屯城****养殖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屯城****养殖场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0.1654公顷。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屯城****养殖场项目位于****村委会第六小组南斑岭(详见附件:项目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二、拟使用林地面积
屯城****养殖场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0.1654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004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1650公顷)。
三、林地权属
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0.1654公顷),涉及****村委会第六小组0.1654公顷。
四、林地用途
项目设施建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饲料存储、养殖粪便环保设施用地及必要的管理用房使用,设施占用林地建设生产设施面积0.0750公顷包含猪舍、场区硬化道路,附属设施面积0.0904公顷包含管理用房、集粪棚、饲料间、蓄水池和硬化地面等。
五、公示时间
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止(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内若未收到有实质性的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程序申报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
联系电话:****2339
联系地址:**县屯城镇**二横路****规划局。
附件:项目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规划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