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竞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所属19处商铺10年期租赁权竞价转让。
二、项目编号:****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表及起始价:**市**区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区,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在层/总层数 |
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年) |
竞价方式 |
年租金 (元) |
10年期总租金/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 (元/次) |
| 1标的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7 |
1F/11F |
141.03 |
10 |
整体竞价 |
359100 |
****000 |
5000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6 |
1F/11F |
179.04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5 |
1F/11F |
135.22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4 |
1F/11F |
208.94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3 |
1F/11F |
141.03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2 |
1F/11F |
179.04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1 |
1F/11F |
135.22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3栋、A4栋104 |
1F/11F |
126.21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3栋、A4栋105 |
1F/11F |
193.72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3栋、A4栋106 |
1F/11F |
668.91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5、A6幢101商业(部分) |
1F/11F |
512.35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5、A6幢102 |
1F/11F |
95.16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9栋、A10栋101商业 |
1F/11F |
135.22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9栋、A10栋102商业 |
1F/11F |
179.04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9栋、A10栋103商业 |
1F/11F |
141.03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9栋、A10栋104商业 |
1F/11F |
208.94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9栋、A10栋105商业 |
1F/11F |
135.22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9栋、A10栋106商业 |
1F/11F |
179.50 |
||||||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9栋、A10栋107商业 |
1F/11F |
14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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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① 成交人最终实际支付的年租金(合同期内租金):起拍价为上述表中10年期总租金,按总成交价换算每年年租金,年租金分别从第3年、第6年、第9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长1%,具体如下: 第1年、第2年每年租金为:最终系统最高报价除以10年; 第3年、第4年、第5年每年租金为:第2年年租金乘以1.01; 第6年、第7年、第8年每年租金为:第5年年租金乘以1.01; 第9年、第10年每年租金为:第8年年租金乘以1.01; ② 具体详****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网络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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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提示:
1.**市**区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区的经营要求:严格按照出租方的规划要求进行经营,遵守出租方管理制度,接受出租方监督管理。**市**区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区运营项目应向出租方批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消防事故)等,由承租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及后果。
2.承租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对上述租赁资产进行了实地踏勘,认可按现状接收房屋、场地。出租方按房屋、场地现状交付承租方。
3.承租人为使租赁物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所进行的基础性改造、增加电容量、改造水、电线路等配套设施产生的一切事宜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4.自租赁房屋移交至乙方之日起,租赁房屋、场地运营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由乙方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申请和交付;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费用自理。
五、竞买人资格: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6年08月06日始至2026年08月14日11时止。
2.网络自由报价期:2026年08月14日11时始至2026年08月14日11:30时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报价周期300秒。
七、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08月06日始至2026年08月14日11时止,竞买人须在该期限内自行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要求,评估可能带来的利益和风险,掌握成交后相关的费用和相关的责任。
八、参与方法:意向竞买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区域)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cn)。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认证中心登录通过**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3.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九、竞买保证金: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金额 (万元) |
保证金汇款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 ****-1 |
胡圩村棚户区改造A7栋、A8栋107、106、105、104、103、102、101;A3栋、A4栋104、105、106;A5、A6幢101商业(部分);A5、A6幢102;A9栋、A10栋101商业、102商业、103商业、104商业、105商业、106商业、107商业 |
6 |
**市公共** 交易中心投标 保证金托管专户 |
工商银行**洞山支行 |
130********01170847 |
| ****银行****公司****支行 |
623********00043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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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6年08月14日11:00时前缴纳保证金至如上任意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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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于成交公告发出3日内原账户本息退还,竞得人合同签订生效并备案后3日内原路退换。(注:保证金缴纳账号的户名和参与本次竞价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务必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法验证通过,将视为未缴纳,无法参与竞价。)
十、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由买受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日起7****公司(最终以出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人:吴翔 电 话:181****9759
代理机构:****
联系人:巫雪平 电 话:180****0026
技术支持:0554-****045
十三:监督电话: 0554-****687
十四:相关附件:1《网络竞价公告》、 2《竞价须知》、3《竞买交易规则》、 4《租赁合同(范本)》5《网上竞价风险告知书》、6《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