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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谢岗镇曹乐横岭路一巷1号1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谢岗镇曹乐横岭路一巷1号101室,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8′42.470",东经114°4′48.20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改性塑胶粒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改性塑胶粒2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抽粒工序冷却水槽废水、抽真空废水、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经零散废水收集装置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造粒机、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废气:项目拟将造粒成型(含抽真空)和打样注塑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破碎、投料、混料工序废气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打样塑胶边角料、废包装****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抹布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处理后,可实现边界达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
| 公示时间 | 2026-08-06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